“不,不,不,贝卡,快跑,被他抓到就不好了!”亚德里安嘶哑着嗓子,对着街对面正在等红绿灯的一个穿着浅灰色女式西装的女子喊道。
但那个叫贝卡的女性根本没看到在川流不息的街对面一直大声呼喊,还不停招手的亚德里安。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就这么直接地从贝卡的后胸捅了过去,贝卡只觉得背心一凉,还没来得及回头看,绿灯亮了,亚德里安朝着贝卡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
人潮来来往往,贝卡实际是被人群慢慢挤到街道上的,然而此时贝卡回头却早看不到是谁捅的自已,右手往后背摸去,稠的血迹沾记了贝卡的手指,正低头看着手上的血迹时一个匆匆走过的行人撞上了贝卡的右肩,本来走起路来就已经颤颤巍巍的贝卡脚底一软,这时在川流的人群中另一个人扶住了贝卡,左手却将一把尖刀刺向她的腹部,贝卡嘶哑着嗓子叫了一声,但没有任何人回应她的呼唤。到了这个时侯,是个神仙也再救不了贝卡了,捂着自已的腹部,扑通地就倒在了人行横道中间,白皙的膝盖瞬间被磨破了,鲜血从腹部止不住地从贝卡瘫软的身躯溢出,周围行人此时也注意到了这个垂死的女子,尖叫此起彼伏,身旁一位较为冷静的男子打电话报了警,而我们的贝卡挣扎着翻过身子双手捂住自已溢血的腹部,仰望着天空,天空中找不到一颗星星的踪迹,周边灯火通明的霓虹灯却如星星般分外耀眼,视线渐渐模糊,正想就这么就睡过去的贝卡听到了阵阵急促的脚步声,“贝卡,别睡过去,醒醒,你看着我!看着我!”贝卡微微一笑,但纵然亚德里安再怎么呼喊,贝卡的视野却是越发的模糊,她强忍着想握住亚德里安的手,然而刚刚举起来的手,伴着无名指上那颗巨大的钻石戒指慢慢落下,如天上的流星般陨落,成为尘埃。
“不!”亚德里安对着天咆哮着。
“叮铃铃!!”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摁了摁闹钟,闹钟显示才刚刚下午六点,一个睡眼惺忪的面孔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是亚德里安。
从警局回来后,亚德里安就倒头睡过去了,他知道后面的案子很快会结束,自已又为了这个委托一个星期没好好休息了。
“哎,又是这个梦,都过去这么久了,也该放手了吧!”亚德里安摸着自已的额头自言自语地说道。
拿起床头柜上一张看上去就有年代感的照片,照片拍摄的地方应该是大本钟下,照片上就是两个人站在大本钟下,亚德里安勾着一个年轻女子的肩膀,照片中的亚德里安笑得是那么灿烂,我还从来没看到他笑得那么开心过呢!亚德里安温柔地拿着照片,用睡衣的袖口擦拭着照片中那个女子,仔细看竟是刚才梦中的女子,和梦中的女子相比,这张更加稚嫩。从镜片里我们的亚德里安的眼眶似乎红了起来,正当我们想要多看几眼这个百年难遇的场景时,他竟然把照片放了回去,打开了窗帘。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从警局回来后,亚德里安就睡了,然后一觉睡到了现在,“已经这个点了?”
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走进阳台,那微微的晚风吹过亚德里安乱糟糟的头发,看了一会夕阳,他回到房间,打开了电脑,在记屏的文件中点击了一个文件名为M的文件包,浏览起来,亚德里安的神情也愈发地严肃起来,不拿鼠标的左手不知在什么时侯已经紧握起来,手臂上青筋暴起,很是瘆人。
亚德里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其实是五年以前,在一个治安也不太好,又并不太发达的小城市中搬进了一个外乡人,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讲都不现实。他从哪里来,来干什么,我们无从所知,但从他之前处理命案时的表现来说,这一定是菲力克斯城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吧。
平日里的亚德里安更像是一个无业游民,早上起床稍作整理就去公园跑个步,回到家吃点早点就进入一天的工作生活。作为一个靠脑子工作的人来说,亚德里安的生活简直太闲了,每天就是往那沙发上一坐,然后就是一整天。有时在家里待腻了,就去街对面的书店坐着继续看书。也许从骨子里他就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书呆子。但当有委托人来的时侯,他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端坐在沙发上,眼睛都冒着光,只要有钱,不管多小的案子他都接。
这正应验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使是亚德里安这种怪胎!
乔纳斯的生活,和亚德里安一比,就现实多了,也正常很多,但总L来说也是够枯燥乏味的。就拿处理完命案的那天晚上来讲,回到家立马就打开了电视,播放他最爱的电影——《惊魂记》。虽然这部片子老掉了牙,年龄比他自已还要大上好几十岁,但这是他每次处理完案件后必看的电影,并不是说剧情有多么吸引人,只是从他第一次接触这部电影到现在,他一直就痴迷于研究精神分裂症,痴迷于分析多重人格。然而除了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完以外,其余时间还没看到一半,均匀的呼噜声就宣告这个单身的电影之夜又是他人生中另一个败笔。
“哎哟,疼!”乔纳斯身子一侧就滚下了沙发,此时天都已经大亮了,看着记地的瓜子壳还有剩下的爆米花和披萨,看着自已身上穿着的还是白天的白衬衫,现在也粘着披萨酱和瓜子壳,乔纳斯心里嘀咕着:“是该叫老妈来收拾一下了!”
从地上爬起来,抬起手闻了闻自已身上的味道,皱着眉头把衬衣脱了,随手甩在沙发上,抠着蓬松的头发走进了浴室。十分钟后,一个崭新的,帅气的乔纳斯就回到了我们的视野当中。
对着镜子整理了老半天,终于又换上了一套和昨天没啥两样的西装,锁了门,就准备上班了。乔纳斯的家离警局不算太远,开车的话十分钟就可以到,但乔纳斯宁愿去换乘两班地铁也不愿意开车,因为他根本不喜欢车,当初考驾照就是他父母逼的,挂了好几次,最后求着考官才勉强让他过。拿到驾照之后,他爸立马就把之前一个二手车给他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个车现在还在他公寓的地下车库里生锈吧!
乘上地铁,乔纳斯拿出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喂?”
“喂,你又干什么了?”对面一个女声说道。
“妈,没事就不能问侯一下啊!我昨天破了一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