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时间既然是明码标价,又何必在乎是被包来干嘛的?」
固执的一字一句从他薄薄的唇中冒出,让我败下阵来。
「该说的我都说了,还要往死胡同里鑽,那就是你的事了!」
不再多说,我继续埋头苦吃。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男人每晚来陪我吃饭购物,有时候还会带我去做脸理发,却连我的一根手指也没有碰过。
我没读过什么书,虚情假意逢场作戏或许还行,却自知没什么特别会聊天或是能开解别人的本领。而我们的话题,往往也都是今天做了什么,想吃什么或是去哪里逛逛之类,毫无内容的对话。
就算我年轻,也远远没有美艷到能让男人想供着的地步。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他背后用意之时,这天,男人与以往不同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明显喝了不少,浑身酒气,几乎站不稳。向来白皙的脸上泛起桃红,常掛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也不见踪跡。
解开领带跟几颗扣子的他,毫无防备地躺在我的大腿上,双眼半闭,像是随时能昏睡过去,却开口道:「你能随便跟我说个故事什么的吗?不是你自己的故事也行,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都行」
在欢场打滚多年的我,一眼就看出他心里有事。
微微张开细长的双眼,他眼角带着似有若无的泪光,眼底尽是期盼。
那一刻,我知道他爱上我了。
但我没有顺着他的意思,而是唱起了歌。
一首外婆教过我的,她很喜欢的一首老歌。
很多人称讚过我唱歌好听,只是男人从没有听过。当时不知为何,我就想唱歌给他听。
男人从我腿上爬起,用一种深沉的表情看着我。
在他眼底看见情愫的我,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道:「好听吗?」
他什么都没有说,就是紧紧地抱住了我。
像是隐忍了许久的情绪突然决堤般,却不带半分侵略与企图,仅仅是透过拥抱,将自己难以啟齿的感情传达到另一个人身上。
双手没有不安分的游走,他甚至没有哭。
尖尖的下巴埋进了我的颈窝里,第一次,我感受到了他的体温。
那一刻,我知道我也爱上他了。
儘管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