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不解。
同时还带点嫉妒。
一个女人,愿意为了你,闹去警局,不怕自己蹲号子,那说明这个女人是真的爱你。
龙儿,也是真的爱沈念。
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
我跟着墩子,走出了嘈杂的包间,身后另外一个人却跟了过来。
苟圣?
我转身朝苟圣说道:“你回去继续嗨,我跟墩子去办点事。”
我本以为,苟圣跟沈念这两个人,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没想到,苟圣说的话,让我吃了一惊。
“你们刚刚在讨论沈念是吧,我都听见了。”
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苟圣。
“你认识沈念?”
一个是身家百亿的上层富豪公子哥。
一个是身无分文的底层混蛋老百姓。
他们要是认识,那就真的离大谱了。
苟圣的表情,略显不自然,一边挠头,一边尬笑。
“呵呵,偶然认识的,说起来,我们还算是个。。。。。。朋友。”
“不是,你都能跟沈念交上朋友了?”
苟圣什么档次啊?
我差点下巴都没掉下来。
总之,我越看苟圣,越不对劲。
之前,我就单纯地认为他是个混蛋,可是现在,随着对他的深入接触,我感觉苟圣这个人,总有一团迷雾包裹在他的身上,让你根本看不清这个人。
保不齐那天,他还能给你整两个惊喜,让你受受惊吓。
“行了,别问我了,去救你朋友要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