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这新能力林煜文喜欢。
这天上午,林煜文把空心菜卖完,也没在市区耽搁,立马就开车回来,按照系统提示,把他地里所有作物都重新在细节处调整一遍。
这一天下来,可把林煜文累得够呛。
晚上,林志勇上门。
“我都打听了,你那南瓜估计不好卖了。”林志勇拉拉杂杂说一大堆,跟林煜文前两天打听到的差不离。
银朱抱着孩子出门散心,把屋里的空间留着林煜文两个。
林煜文激动得很,差点以为三表伯他这是有法子呢,结果听了几句林煜文发现他也没辙。
“得!”白开心一场,林煜文听说三表伯要跟他兵分两路走街串巷吆喝卖菜,他不肯干。
年纪轻轻的,能去菜市场吆喝着卖菜就不错了,林煜文哪儿舍得下脸子拉个人力拖车,走街串巷卖南瓜?
林志勇就差指着鼻子教育林煜文了:“我看你小子,就是少吆喝几日,又开始好面子起来,跟你爹一样。”
林煜文听这话就来气:“我比我爸厉害多了好吗?”现在不是家里有矿的,谁敢轻易扶老太太?
“要不你南瓜就烂地里?老早就跟你说了,现在老品种不好卖……”林志勇见顶嘴,就开始叨叨叨啰唆起来。
林煜文懒得听,他低头想自己的。
难不成还真要去求助镇上那群网红们帮忙带货?
说实话,林煜文觉得有些没必要,一来自个儿也没跟他们熟到那程度,二来目前情况也没到那种地步。
“早知道那天就给董千行搬把椅子,让他坐在田垄上了。”林煜文想起往日,不由有些后悔。
林煜文嘟囔声太少,林志勇没听清:“你说什么?”
林煜文大声:“我说现在南瓜也没收,收了也能储存那么久,着什么急嘛。”
林志勇表示他好心被林煜文当成驴肝肺,走了。
林煜文亲自起身送人,送出门了,则说:“你也没带来个好主意嘛,跑来这纯粹是给我增添焦虑来着。”
林志勇气结,扬手差点给林煜文一个爱的巴掌。
皮这一下就很开心,林煜文心情相当不错的去地里干活了,他倒是乐观,干活时看银朱坐在田垄上,给她搬椅子坐时,还颇为自得地讲起他现在在菜市场摆摊,都用不着吆喝的事情。
“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刚开始我去市场卖菜大家不了解我,所以我得吆喝才能把菜卖出去。现在常去市场买菜的阿姨大妈们都眼熟我,知道我卖的菜都是自己亲手种的本地菜,新鲜味道还好,现在我哪儿还需要吆喝啊,直接把摊子一摆,就有人来买菜喽。”
“所以啊,大浪淘沙,金子可能会被埋没,但金子总归会有金子发光的时候。我只需努力种地,剩下的自有天意。”
说了半晌,林煜文看老婆好像在发呆,儿子倒是在她怀里活蹦乱跳的,可这小子懂个屁啊。
林煜文轻咳一嗓,倒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他这种装逼的话老婆可能压根就没听到耳朵里,决定暂时承认眼前的一部分小困难:“虽然暂时咱们家南瓜还没找到销路,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银朱没理会这个说着说着又说自嗨起来的林煜文,而是说起另外一件事:“我上网给你买几本专业书吧。”
“啊?”这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把林煜文打个措手不及。
银朱认真建议:“你之前种豌豆苗球生菜时确实种得不错,看来多读书确实很有必要。现在是科学社会,多读读书肯定没坏处,指不定今儿看个知识点,明儿种南瓜时就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