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眨眨眼,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
“是我呀。还有,可以放开我了吗?”
对上盛凌霄亮亮的眸子,纯澈而没有杂质,沈荞的心里松懈了一下。
连着比赛带来的紧张感都消失了。
狗子果然是自家的狗子,这种人模狗样的憨批劲真是一点也没变。也幸亏是狗子。
狗子这名字当然不是他本名。此人是他在国外一起玩的好兄弟,英文名Douglas道格拉斯,像关系好的都直接叫他Dog,直译过来就是他的狗子。
狗子乃是跟他拜过把子的好基友。
没错,好基友,尽管是直男,也会有一个好到能搅基的好朋友,亲密无边,形影不离,既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小弟,一起逃课,一起打架,划船不用桨一起浪的那种。
沈荞在国外生活的回忆都离不开这人的存在。
狗子见到沈荞十分的开心,尽管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跟沈荞表达一下他的喜悦之情,但还是艰难地忍住。
先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整理了一下今天做的造型,比如规规整整地梳到后面的大背头,不知道是不是一整瓶发蜡倒下去,整个油光发亮的,露出宽敞的大脑门儿,以及邪魅狂狷的脸蛋。
他今天的打扮比上次的金丝眼镜,还要成熟正式了一点。
西装三件套,油亮大背头,一股子海归精英范,或者是低配的霸总范?就是西装的花纹选的不够沉稳,花里胡哨的,明着烧。
狗子整理完发型,觉得心情更加美妙了,于是接下来他能更好地跟沈荞抒发一下他对于兄弟相认的感动。
先是给了沈荞一个拥抱:“见到你真是太开心了。”
沈荞也回抱住他,另一只手还像是撸狗一样揉着他的后颈。
其实按照习惯他是要宠幸一下那个平日里手感极佳的狗头,但是今天油油的大背头让他望而却步了。
这油的像是几天没洗头了一样,都可以炒菜了,狗子的审美也太油腻了。
狗子还想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我还以为我很久都见不到你了。”
“我想你了,真的,想起那些年我们狼狈为奸为祸人间的日子。”
他用力地吸了一下鼻子,今天这气氛真是太好哭了。
沈荞向好兄弟发出了疑问:“狗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狗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盛凌霄大声地说:“我当然是堂堂正正地从大门进来的!我知道今天是兄弟你比赛的大喜日子,特地赶来为你加油。”
说完用力地拍了拍沈荞的肩膀:“我刚才可是给你投了票!”
沈荞凉凉地看着他:“你不给我投,你给谁投?”
盛凌霄小拳拳锤了沈荞的胸口:“这不一样!我可是顺带色诱了旁边好几个观众给你投票呢!”
沈荞:“……”
不敢说,也不敢笑。
他怕会成为他的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