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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第4页)

几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吃什么都不挑的司徒淼扛起重任,在没有浪费一点粮食的情况下,解决了这整整一笼屉的“美食”,他吃完后就一抹嘴表示:“其实咸馅儿的味不错的。”

那确实不错,毕竟馅是连家高薪聘请的厨娘调的。

他们几乎只是负责最后一步的“组装”,都组了个七零八落。

自己做的家乡味道没尝成,几人倒也没气馁,不知道是在谁的建议下,决定集体转站望仙楼,去品尝了真正的大厨手艺,不得不说,这才是人类该吃到的味道。已经多年不回江左的周吴鹊起都被勾的怀念万分。

推杯换盏,酒足饭饱,除了因为未婚妻秦姑娘而坚决不碰一滴酒的司徒淼,其他人都喝的有点微醺。

絮果也不例外。

几人酒品都不错,没什么酒后恶习,就是叶之初这位翩翩君子大概会有一点点的“扰民”。他每每喝醉都会诗兴大发,不是李太白那种自己作诗的诗性,而是诗朗诵的诗性。如果没人拦着,他能从最近新学到的“君不见,外州客,长安道,一回来,一回老”,一路“文艺复兴”的背到“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很有规律的由近及远,非要向全世界大声展示他这些年学贯古今的诗词造诣。偏偏叶之初酒量还浅,几杯下肚准发“疯”,他酒醉吟诗的毛病甚至一度成了国子监一景。

因为他不仅喜欢背诵,还喜欢站在高处,飘飘欲仙的用尽可能大的声音与所有人分享。

然后,再在头疼欲裂的第二天早上,捂脸懊悔,觉得他这辈子都不要出门见人了。

司徒淼一看叶之初的眼神开始飘忽,就很懂的第一时间上去捂嘴,在对方的挣扎中哄着说:“祖宗,快二更了,外面也快宵禁了,泾河夜市也不是法外之地。”

喝醉的叶之初可不管这个,甚至劲儿比以往大了不少。他一边试图挣脱管控,一边想据理力争的和朋友讲道理,宵禁怎么了?宵禁就不让人欣赏诗词的美妙了?他这些年背的这些词、这些诗,都是白背的?

“你该回去给你的小青梅写诗了。”

叶之初立刻停了下来。对哦,他今天的情诗还没写呢。哈,他要自己写!写一首惊天地泣鬼神,让漫天佛祖都为之动容、不让他们在一起都要羞愧的诗!

司徒淼:行吧。

詹家兄弟是海量,基本在酒桌上难逢敌手,哪怕真醉了,也是演技极佳,基本不会让人看到他们的失态,尤其是注定要在官场上混出一番不凡的詹大。在司徒淼扛着叶之初走了之后,詹大还很贴心的问絮果:“要不要我和二宝送你?”

絮果一看就是喝醉了,他每次喝酒都会很明显,倒不是会上脸发红的那种明显,而是……会给人一种醉玉颓山的冲击之美。

哪怕再熟悉的人,看一次也能被震撼一次。

只是絮果一般都是美则美矣,却只会安静的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宛如一幅准备传承千年的古画。但今天的絮果哪怕喝醉了也“牢记使命”,在詹大问他的时候,他就赶紧摇头表示:“我不要离开,要守着周吴鹊起!”

絮果叫别人的名字都是小名,只有叫周吴鹊起才会是字正腔圆的四个字。这是小时候的习惯,当时他还没有读过书,不知道叫人名字是不礼貌的,叫人一定会认真的一字不落。

周吴鹊起本来在一边抬手扶额的醒酒,听到絮果叫自己的名字才抬头望来,任由乌黑的长发如瀑布散过,好一副灯下美人:“嗯,絮哥儿你叫我?”

詹家兄弟对视一眼,好像发现了絮果不为人知的交友“喜好”,他就喜欢好看的。

絮果点点头,有问必答:“我怕你跑了。”

闻兰因:“!!!”他可没喝醉,就是有点上头,也就是比平时更加冲动了那么一点点,好吧,是亿点点。他本就因为周吴鹊起的出现而心中不安,听到絮果这话,直接就一把抓住了男朋友纤细的手腕,用实际行动告诉了絮果什么才叫怕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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