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没有理会黄毛的痛苦,直追天葬而去。
顺路把一旁的废墟碎石块踢出去一块。
天葬俯身从石块跑过冲向劳伦斯。
右臂鲜血直流,嘴角也满是鲜血。
刚才劳伦斯那一记重蹬结结实实的打在天葬身上,断了几根的肋骨扎进内脏。
一口鲜血在倒飞出去的时候吐了出来。
劳伦斯双眼泛红看着对冲而来的天葬夸奖道:
“很不错,竟然还能有这般速度。”
殊不知,天葬的双眼也在逐渐泛着猩红,,,,
劳伦斯冲向天葬兴奋的狂吼:
“让我们痛痛快快的较量吧!!!”
一把手枪掉落在空中。
这种高手的近身对决手枪起的作用还不如短刀。
而且劳伦斯更想跟天葬对刀。
一旁的黄毛缓过来后,强忍着痛楚。
没有去捡手枪也冲向天葬,右手接过左手的尼泊尔军刀冲了过去。
黄毛不去捡枪一是因为枪飞出去有些距离,二是劳伦斯已经和天葬靠在一起。
此时用枪,劳伦斯也需要警惕闪躲他的子弹。
等下真的惹火劳伦斯,恐怕劳伦斯会和天葬一起先对自己动手。
“砰,,,铿铿,砰,,”
一阵铿锵有力的撞击声不断响起。
劳伦斯和天葬刀刃相对的同时。
两人的其余的手脚也没闲着,不断得攻击和防守着对方。
在快速猛烈的攻防战下,天葬的双眼越发猩红。
一旁的黄毛也冲到面前,手起刀落。
天葬需要多分一份心思应付。
劳伦斯用的匕首很有技巧,速度快且刁钻。
天葬需要用相对的技巧去攻防。
黄毛用尼泊尔军刀,速度慢且直来直去,但富有十足的破坏力,
天葬对着就要用技巧去卸力,去闪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