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在大荒部落,只要有贡献点,什么东西都可以买,甚至是奴隶!
那可是奴隶!
烈听了何晨对于奴隶的解释,顿时觉得自己错过了几个亿。
“原来捡木柴就可以换到肉?!”烈一声痛呼。
何晨笑了笑。
表面上看,捡木柴换肉好像很划算,但是这涉及到时间价值。
你用一天时间去捡木柴,最后换的两块肉,和自己去打猎,打回一头蛇纹熊相比,哪个更好?
所以有的时候,没有高时间附加价值的劳动,都是重复机械而没有创造力的劳动,这样的劳动具有的意义并不是很高。
比如你一辈子都在打铁,磨制剑刃武器,最后弄出几千上万柄兵器,得益的是士兵,或者说是当权者。
而另一个人,一天都没有打铁,但是人家一辈子就一个发明,发明了水力锻造。
然后凭借水力锻造技术,在一定条件下,一天就可以打造几十万上百万兵器,甚至还可以打造农具、家具等。
哪个更有意义?
所以,时间的价值很重要,方向也很重要。
“快到了!”
正想着,何晨听到了烈的呼声,他精神一振。
快到了!黑狗部落!
渐渐地,周围遇到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甚至会擦肩而过。
不过双方狩猎队都只是警惕地微微点头示意。
能在黑狗部落领地周围遇到的,至少不是敌人。
随着接近黑狗部落,烈的身子越发放松,举止从容,甚至速度都慢了下来。
烈一慢下来,整个队伍都慢下来了。
何晨速度也慢了下来。
他的波导之力刚刚用完了,然后恢复了再用完,然后再恢复。
来来回回好几次,然后他现在欲仙欲死,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不过好在,他现在感知到了!
凭借他不错的感知力,他感知到了那处平静而又火热的,像小山村一样的地方。
只不过那些木屋和大荒部落的不一样,看起来更像是木头堆起来的圆锥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