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兴致好极了,兴致好的德行就是嘴不停。
可让他逮住一个咯吱你的事儿了,翻来覆去地品味战果,直到把你惹急了,他就又赢了一回似的,不把这节骨咂摸到没味儿,榨取干净最后那滴剩余价值,寻够他那份开心,他不算完。
“诶你看,这不是,在正经场合见了吧。”
……
“哎哟,看你那样。”
……
“可惜了,我看你们那活动挺丰富的,我这还提前走了,大老远来一趟就干个活。”
……
“哎你看,外面多漂亮。”
……
自己一个人在那干说了半天,我也没应声,他也不尴尬。他当然不尴尬,他净指着我这气头取乐呢。
“哎快看,那边是红螺寺,要不去逛逛。”
“那是求子的。”
我反正也没好话,开口就损他。
“气性够大的,怎么着我请客给你赔罪?”
“您那口味,是我配一起吃的吗。”
“那要不,你请我。”
我斜他一眼,这大爷,可是真高兴了,苹果肌都锃亮。
“还想干嘛?要不我再做面锦旗?”
“哎你说,刚才我要是说我是你朋友,是不是更给你面子了。”
我这一琢磨,倒没话可说了,这人鬼精鬼精的,除了瞒着我,事儿上没让我坐蜡,面儿上没让我尴尬,里子面子都给全乎了,自己也寻着乐了,心惊肉跳完事一路平安。
得,我只当是付报酬,还不大够呢。
我于是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卖拐》。
大忽悠把拐卖了之后,他媳妇儿说,“你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呀你呀?”
大忽悠说,“过啥分,他还得谢咱呢!”
话音没落,傻子就回了句——
“谢谢啊。”
“不客气。”
话接的可快,语气更愉快,他毫不客气地笑纳,那种理所当然,胸有成竹,就好像我这个谢是如此的天经地义,不容置疑,所以他嘴上说着不客气,实际上表达的却是——
你知道就好。
我叹了口气,算了,这是你能弄过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