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禾跟阮天坐在餐桌前面面相觑。
从洛宁跟阮逢郁结婚以来,她们就没面临过这种局面。
无论刮风下雨,洛宁每天都会准时给他们做好早餐,但现在……没饭吃了。
以至于他们都忘记家里原来是有保姆负责做饭的。
阮天饿得饥肠辘辘,指挥赵春禾:“你去做饭,我要吃春卷,炸得刚刚好的那种。”
赵春禾瞟他一眼,刚从洛宁那吃了一肚子气,趁机撒气:“你怎么不去给我做?我要吃银耳百合燕窝羹。”
“我?”阮天指着自己,“我没听错吧。”
“结婚这么多年你都没给我做过饭,我尝尝你的手艺。”赵春禾说。
阮天:“这么多年你给我做过饭?笑话。”
赵春禾:“……”
——没用的东西。
不知为何,阮天从赵春禾的眼神里读出了这几个字,许是嫌弃得太过明显了。
阮天冷哼一声:“你做得太过火了,当我是什么?厨师么?”
“非得是厨师才会做饭?”赵春禾厉声道。
阮天说:“不然呢?我一个大男人给你做饭,传出去像什么话!”
“男人会做饭的多了去。”赵春禾说着站起来:“没用的只有你。”
阮天拽住她的胳膊:“你又去哪?”
“找饭吃。”赵春禾冷声道:“你不给我做饭吃,还不许我出去吃?”
阮天:“……”
这话听起来怪别扭的,但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还没来得及多叮嘱几句,赵春禾已经拎起她的包包走了。
是个粉色的包,看上去有点廉价,跟她昨天背出门的那款完全不同。
阮天后知后觉地喊了声:“你又换包了?”
赵春禾人都上了车,自然听不见他的声音。
不过赵春禾酷爱买奢侈品,家里的首饰都堆了一柜子,包包更是收藏了一面墙,数不胜数,换个包也不是什么怪事。
但这段时间赵春禾出门的频率确实更高了些,每次回来脸上都青春洋溢的。
挺奇怪。
阮天跟她也就是表面恩爱夫妻,懒得管那些破事,接了个朋友的电话,上楼换身衣服也就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