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请稍等,酒菜马上就好。”
店小二弯着腰,一边关门一边解释道。
……叶珩摇摇头,这也太太太敬业了吧。
半个小时后,热腾腾的酒菜被端进雅间。
叶珩拾起筷子,夹起菜肴,放入嘴中。
眼睛一亮,没想到这么普通的一家客栈,饭菜还挺不错的。
“咻———”
这时,隔壁窗户被打开,秦宛秋对着天空轻吹口哨。
一只白黑色相间的鸽子闻声,飞落于秦宛秋肩头。
将已经写好的纸条,塞入信筒,轻轻一抛,飞鸽快速飞向远处。
叶珩坐在房间内,他如今实力虽然只有龙鼎境,但对隔壁发出的声音还是能听清的。
一路上,秦宛秋都在叶珩面前发挥着自己的优势,体现自己的用处,从而让叶珩打消杀她的念头。
这一点,叶珩不得不承认秦宛秋的聪明才智,他现在确实需要钱,不到万不得已他还真的对秦宛秋下不了杀手。
摇摇头,叶珩叫来店小二,要来文房四宝。
虽然赢慕雪按照他的《治国策》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了数十所私塾,可仍然有大部分人无法接触到,甚至连字都认识不了几个,而这些人中,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没有时间,亦有部分不愿意尝试……
不识字,不买书,这怎么让思想在平民百姓之中传播开呢?
所谓山人自有妙计。
叶珩想到了一种职业:说书人,又名说书先生。
这类人曾经也是满腹经纶,心怀抱负之人,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沦落为说书先生。
他们经常与客栈,茶间等合作,讲说不同的故事,相声,来帮助店家吸引顾客,自己也能得到不同客人的打赏,可谓是双赢。
毛锋轻沾墨汁,提笔而起,青毫落纸。
《新世界》三个字率先出现在白纸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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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晚上的书写,叶珩这才所有要写的东西写完。
“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