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有些吵,小孩子成群结队地跑过去。
隋恕的声音似乎也淹没在这样的人潮里:“vcent说,他和孙小姐就是这样做的。”
耳朵比眼睛更容易捕捉信息。
简韶不可置信地望向他。
隋恕侧头看过来,眼珠的颜色很深,目色沉寂。
他在做什么?费尽周折地挟持她,就是为了和她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模仿小孩子过家家一样,重新谈一遍恋爱?简韶感到了自己都没办法相信的荒谬。
“你又有什么任务吗?”简韶狐疑地看着他。
“你需要买双新鞋子么?”
“你现在还清醒吗?”
“你的鞋子不合适,应该尽快买双新的。”
“你已经骗过我一次了,你心里清楚,你最开始接近我、和我在一起是为了什么。”
隋恕的目光更加深邃了,漆黑到暗沉,是宇宙中不被映照的星系。
“你需要能适应长途旅行的鞋子。”他字斟句酌地说。
简韶笑了,心里升起说不出的闷气。
盘旋着,像一团迷雾,越来越让她心烦意乱。
“喏——”她干脆随便指一家店,赌气,“我不要鞋子,我要那个包。”
隋恕定定地注视着她。
简韶抱胸,胡乱地指过去:“还有那家,不要外面那个架子上的——”
外面那个肯定便宜。
她使劲向里指:“最里面,最里面,最里面第二排的架子,我要那个。”
即便他能买,也需要配货流程。
简韶找到新的烦人人设,恶劣地说:“我不喜欢看电影看展览喝奶茶拍大头贴,我只喜欢买包买大钻戒买大宝石项链,我喜欢又贵又亮闪闪的东西,最好是特别难买到,越少人买到越好。”
他瞥了眼她珍惜地戴在颈间的项链一眼,移开目光。
“走吧。”
“做什么?”
“买你想要的东西。”隋恕道。
简韶冷眼跟着他走进店内。她算过,即便可以配货,两人也离开这个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