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湛一人一马在金鞑人的军阵中来回冲杀,几乎无一合之将,鎏金大枪之下,尸横遍野。
金色的甲胄上,血迹斑斑,战马的毛鬃都被鲜血染成了血红色。
赵湛如杀神降世,无人可挡!
纵使刘宁这种上过战场的将领,此刻也被赵湛的勇悍惊住了。
“太子殿下竟然这么凶,以前没听说他这么猛呀!”
刘宁一刀砍碎一个金鞑人的脑袋,然后抬头看着如杀猪宰鸡一般的赵湛,下意识的惊呼道。
他曾经跟随过李纲,张叔夜抗击过金鞑铁骑,却不曾见过大宋有将领能比得上赵湛这般凶悍?
弓马娴熟,凶狠如狼的金鞑人,在太子殿下,却如猪狗一般被肆意屠戮。
“定然是太子殿下故意藏拙,避免被奸臣注意,厉害,我大宋复兴有望呀!”
刘宁自行脑补,内心对赵湛更是钦佩的五体投地。
战场之上,将是兵的胆!
一将之勇,可以带动整个军队的士气。
金枪班直算不上精兵,虽然个个孔武有力,可几乎没有上过战场。
可此刻,当他们看到太子赵湛如此勇悍无双,士气大涨,竟然一口气突破了金鞑人的阵型,一路冲杀。
“弟兄们,随本太子拿下东华门!”
在把官道上的金鞑人杀散后,赵湛抬枪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东华门,大吼一声。
“杀!!!”
这一次回应他的,不止一千二百名金枪班直,还有数不清的百姓。
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可却发出整齐划一的喊杀声。
随后,整支队伍以赵湛为中心,组成一个箭矢,直奔东华门而去。
而此时,东华门已经被金鞑人占领,负责镇守的乃是金鞑三太子答罕。
金鞑三太子答罕不是武将,而是金鞑少有的“文人。”
他自幼熟读兵书,对于大宋文化更是无比向往,这一次做前锋,实乃是巧合中的巧合。
他担心自己族人会不小心毁了大宋皇家书库的书籍,特地请命做前锋,目的就是保护大宋皇家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