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到一边玩去,肉好了我叫你。”狄克只得把它赶走。
傻狗咧开嘴叫了一声,就又飞奔出去玩了。
狄克继续处理着肉,接着处理兔子。
这条路并不是狄克一个人在走,路过的人都会多看狄克一眼,很少有人选择在荒漠上露营。
等到繁星布满天空,狄克终于开始烤肉了,也不需要狄克招呼,香味就让傻狗自动跑到了狄克身边,一边留着口水一边猛摇尾巴,这次它连坐下来都舍不得。
狄克先烤了几个肉串,自己尝了尝,味道不错,可是就是少了家乡的那个味道。
看到狄克迟迟不向自己投食,傻狗非常着急,可是又不敢对着狄克叫,只得发出了嗯嗯的声音。
“瞧把你给急的……”
狄克用嘴叼着肉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匕首割了一条兔子腿给它。
傻狗马上大快朵颐起来。
原本它还有护食的习惯,这几天已经被狄克纠正回来了。
一人一狗,星空下,烧烤。
画面不错,就是情调上不去,太富有生活气息了一些。
……
接下来的路程,狄克与傻狗大概都是这么悠闲度过的。
倒不是他们一天三顿小烧烤,而是想停下来休息一下的时候,他们就停下来,不想停下来,他们就继续赶路,也不在乎是不是错过了补给点,一切随心随意。
就这样,原本开车三、四天能到的路程,狄克带着傻狗硬是走了十天。
等到了第十天的下午,他们才到了维斯港的城外。
一到维斯港的地界,狄克就感觉到繁荣的气息,路上的人多了,车也多了,路更是达到了维斯特姆的水平。
等到了城里,狄克以为自己回到了维斯特姆。
这座城市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文字,甚至是街边商店放得曲子都紧跟着维斯特姆的流行。
进了城,狄克就联系了艾德琳。艾德琳给了他一间酒店的地址,他开着车直接就去了。
狄克风尘仆仆的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迎宾到车旁显得有些尴尬。
“先生……呃,我们这里是有着装要求的……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