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听过很多个国家的小提琴版。
西洋乐器和二胡拉出来的感觉,可谓大相径庭。
宗意知道自己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怪蜀黍真的会二胡。
第二,她真的没办法伴舞。
这一首堪称天秀的《野蜂飞舞》,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惊呆了一楼工作室的众人。
吸引了在五楼天台打太极的宗极。
让梦心之打破了跳完舞一定要先回三楼洗个热水澡的习惯。
让在睡梦中被噪音吵醒,直接穿着睡衣从四楼下来准备骂人的梦兰,情不自禁地停下来听。
在所有被震慑住的人里面,受惊程度最大的,当属宣适。
和聂广义做了十几年兄弟,却从来没见他拉过二胡。
聂广义一直声称自己对一切古典元素过敏。
别说是二胡,就算是古法豆腐,聂广义知道了也是不吃的。
宣适看着聂广义出神。
难道建筑和音乐是相同通的?
难道天才就应该想达?芬奇那样,是触类旁通的?
一曲终了,聂广义抬起头,就看到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
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义哥哥,你好厉害啊!”
宗意一点都不带节操地直接变节了。
在心里默念过800遍的称呼,都被她无情抛弃。
好像她原本就准备喊【坏蛋怪蜀黍】义哥哥似的。
聂广义却把视线投向了梦心之:“姑娘,意下如何?”
这是个超过7000字的超级大章。
包括4000字的两章加更,和3000字的更新日常。
量大管饱,童叟无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