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森小姐怔愣:“这些就够了吗?”
她虽然一个人在外独自生活了很多年,但还真没怎么吃过生活的苦。
最早的时候有父母留下来的遗产支撑着,后来她早早暴露出在文字上的天赋,其实没有写《南希夫人》之前,她已经用别的笔名在报刊上投稿很久了,光是稿费就足以支撑她平时的开支。
长这么大,她摔过最重的跟头,还是在初恋这件事上。
但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门不当户不对,最后勉强也算是和平分手。
农民婶婶又笑了:“我们乡下人冬天大多都在家里窝冬,不怎么干活,也吃不了多少粮食,柴火都是在山上捡的,也不用花钱买,就是家里老人孩子置办冬衣要花些钱,偶尔再买一些肉给家里打打牙祭,旁的也没什么了。”
罗宾森小姐抿唇,当初为了《南希夫人》最初的情节设定,她专门找关系跑了一趟战区,她是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别人难以想象的穷苦的,但她没有想到……在康斯城,在格林帝国的首都,郊区的农民竟也没能过得太好。
她突然觉得,自己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还是不太接地气。
决定了,下本书的主角就写农民!
喝完水,农民婶婶也歇好了,她向同村的邻居借了辆牛车,挥别罗宾森小姐,把一筐筐码好的大白菜运回家。
罗宾森小姐便慢慢从田埂换到回城的小路上,这里离城内不远,她就没有租马车,想再看看沿途的风景。
走着走着,忽然身后一阵马蹄声响,她急忙往旁避让,不多时,有人骑马从她身旁掠过,光从背影上看,就知道肯定是一位骄奢的富家子弟,乡间多土路,马匹飞掠而过,那富家子弟也不知道减速,激起一片飞扬的尘土。
被尘土尾气浇了一头一脸的罗宾森小姐:“……呸呸呸!”
贵族子弟什么的,果然最讨厌了。
想起刚才辛苦劳作还很穷苦的农民婶婶,罗宾森小姐心里越发不平起来。
正愤懑间,就见前方画风突变,土路两旁的菜地里突然冒出七八名蒙面的大汉,团团围上去,生生把正在骑马的贵族少年拦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直白不造作,大吼道:“抢劫!”
罗宾森小姐:“……”
就说做人要低调,不能太张扬,你看嘛,这报应不就来了吗?
她正准备趁着那群劫匪还没注意到她,赶紧悄悄换条路走,目光一瞥,却发现那不知所措到快要被拉扯下马的贵族少年的脸,怎么看怎么眼熟。
脚步一顿。
咦?这不是那天那个冤种读者吗?
罗宾森小姐对凯斯·米勒的印象深刻极了,毕竟她在那么多城市办了那么多场读者签售会,也只有这一个在她面前抱着桌子腿鬼哭狼嚎,想忘记都难。
这样一来,她这脚就有点迈不开了,毕竟……那两千五百本书的尾款好像还没付清呢!
狠狠纠结了两秒钟,罗宾森小姐咬咬牙,还是决定提起裙子赶紧跑路,钱可以再赚,但小命只有一条。
再说,这群劫匪是求财的。
既然求财,那想来也不会想要背上命案,凯斯·米勒小命应该没问题。
而就是这么一迟疑的功夫,她余光里瞥见劫匪中某一人悄悄从背后掏出一把匕首,仿佛准备伺机而动。
罗宾森小姐:“!!!”
她记得,艾瑞儿说过,凯斯·米勒的血管和别人不同,一旦伤口流血便很难止住,稍有不慎就容易失血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