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负责挑出不合格的产品。
然后把合格的产品包装打包。
说白了。
这种活只要有手就能干。
工资也不是很高。
一个月六百块。
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
要想多挣钱,只能加班。
干了一个月。
我和妻子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十六个小时以上。
而且没有双休日。
工作需要站着完成。
一天十六个小时下来。
两条腿又酸又疼。
脚底板也是一层一层脱皮。
说实话,确实很辛苦。
比在乡下种地还累。
可是当三千多块钱的工资拿到手里的时候。
所有的不满和疲惫都一扫而光。
在那个年代。
种一年的地也挣不来三千块钱。
我和妻子愈发坚定要留下来的决心。
一晃三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我和妻子也从最初的小工变成了熟练工。
然后当上了带班组长。
每个月都能拿五千多。
我们开始考虑去留的问题。
是再干几年攒点钱回乡下盖房子?
还是留下来努力当上城里人?
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打工者来到城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