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奉上纹银千两,还请道长笑纳!”
方正化打开箱子。
只见白花花的银锭,险些亮瞎了云逍的眼睛。
“自家人,弄这些铜臭来做什么?进来吧!”
云逍的神色,缓和了下来。
毕竟是亲侄子,生气归生气,哪能真的不认他了?
才不是因为这些银子的原因呢。
贫道乃方外之人,岂会贪图这些黄白之物?
来到配殿。
云逍一边生火烧炉子,一边不放心地问道:“你在南方,做的是什么生意,哪来的这么多银子?”
而崇祯事先,并没有想到这一点,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作答。
还是方正化机灵,随口答道:“主人是做生丝生意的。”
云逍点了点头,“南方的生意,也不太好做吧?”
崇祯:“还好。”
云逍温言劝慰:“银子少挣点,别把身体累垮了。”
如今大明的南方,虽然远比北方富庶,但财富都被大富绅们掌控着。
小商人的生意,一样十分难做。
侄儿今年才二十岁,竟然两鬓斑白,看上去有四十岁。
可见他在南方这些年,肯定没少吃苦头。
崇祯心中一阵暖意。
敬他畏他的人很多,然而真正关心他的人,却是不多了。
云逍接着又叮嘱道:“北方的局势越来越乱,等年后稍微平静一些,就赶快回南方去。”
崇祯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刚在京城,投了一大笔银子,恐怕走不脱身。”
“投了多少钱?”
云逍有些急了,放下手中的火钳。
崇祯答道:“全部身家。”
他说的,倒也没错。
因为,整个大明江山,都是他的!
“你,你还真是一个败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