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这座房子并不小足足几百平足以让我肆意的活动。
可我就是难以忍受这种被监禁起来的日子。
我在某一特定时刻真的觉得这就是一座坟墓,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从精神层面到物理层面都是。
我本就抑郁的精神在这种情况下,也变得更加糟糕。
我的皮肤因为长时间见不到太阳而变得苍白,我的面色也愈发的憔悴。
我曾透过擦得发亮能够反光的物件看着自己如今的模样,毫不夸张的说我就是从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即使是家中被林婉雇来的保姆们见到我都要收起她们脸上的笑容。
林婉很少回来了,有一次我又在手机上刷到了她的花边新闻,她和一个男人在江边拥抱,旁边似乎是摄影师还是什么,可能是在拍什么广告吧,反正我没有关注这种细节。
我的视线全部被那个男人所吸引,我认得他,晨阳。
那是一个娱乐圈的当红男星。
我认识他并不是因为我是他的粉丝,而是因为这铺天盖地的广告几乎无处不出现他的那张脸。
是啊!多么美好的一张脸啊!曾经我也拥有,只是现在的我还真是让别人看了就觉得可怕。
我癫狂的笑着,一张脸显得更加狰狞,我能清楚的感觉我的嘴巴咧的很宽,似乎是要触碰到了耳根,我没有任何的疼痛。
我沉沉的睡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偌大的房间里多出了一个男人,是晨阳。
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自嘲。
瞧,林婉又将别的男人带回家了,这就是她说的时间会证明一切。
晨阳看见了我似乎好像想起了什么,他友好的朝我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