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奇怪?
夙征虽然心下疑惑,但是看在他们暂留此处许久,却没有任何猛兽来攻击他们,他想,也许又是一个与上辈子不同的情况了吧。
他也不再坚持,开始部属:「a队留在此处保护大人的安全以及控制火势,以观测站入口为中心,方圆公尺的距离,开闢出一条防火带,以防止火势蔓延。」
「剩下的人分成六组,确保每一组都有一位嚮导,然后呈米字型将周围进行一次地毯式搜索。遇到任何状况,终端联系。如果遇上打不过的猛兽就先逃到天上去,不要硬扛。有没有问题?」
眾骑士:「没有。」
「很好,从现在开始,每一小时匯报一次情况。」夙征一声令下,「出发!」
就这样,眾骑士穿着洁白的制服与军靴,踩入了泥泞的森楚中。很快身影便消失在视线里头。
夙征也带领着另一队人,一头扎入丛楚中。
然而,夙征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的行动,将是他带队有史以来,伤亡最惨重的一次。
皇家骑士不如军队士兵,没有作战经验,毫无应变能力。
他们长年疏于搏斗与武器攻击的练习,他们更专注的,是如何让自己的肌肉线条更美观、穿衣服更好看;如何在惊动最少人的情况下,掳走美丽的清纯少女;或者必要的时候,如何毫无芥蒂地手刃朝夕相处的同伴。
皇家骑士团不知何时开始,人员质量变得一塌糊涂。
明明在创立之初,权力尚归国王掌管时,处境还没有如此荒唐。
虽说规矩、编制乱七八糟,但至少品质尚佳,而且不用面临道德与良心上的谴责。
可自从亚思国王与芙拉陷入热恋,并不顾一切要娶没有半点皇室血脉的平民为妻后,他的所有权力与财富被当成筹码,用来交换贵族的睁一隻眼闭一隻眼。
有情饮水饱的国王王后虽然失去了一切,但他们至少被确保了衣食无忧,可被交接道阿道夫手上的皇家骑士团就没如此好运气了。
他们从品德高尚、气宇轩昂的白衣骑士变成烧杀掳掠、是非不分的衣冠禽兽。
当时的许多士兵不堪折磨,纷纷刎颈自縊,得知消息的国王悲慟不已,却也明白景况早已无力挽回。只怪当时的他们太年轻,将情爱看得太重,忽略他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得背负的责任与重担。
从接手皇家骑士团开始,罗伯特一脉早打好了算盘,打算一点点抢走国王手中的权力,然后等杂种王子诞生,便能以血统不纯正为由,提起废立王储的投票,让百姓改立王储。
届时一支独苗的阿道夫肯定就是下一任国王的最有力人选。
同一年,恰好欧恩诞生,明明不是纯种的贵族血脉,可却拥有比任何人还要璀璨的银发,欧恩那堪比银河系的耀眼发色,像直接赏了一巴掌在罗伯特一家身上。
阿道夫的银发与欧恩相比,简直像硫化后的银饰,又黑又混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