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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岁月史书(第3页)

“What?”

伊森惊了!

这个答案让他十分无语!

因为听起来……

实在是太特码的无厘头了啊!

而他那难以置信的面庞也让芭芭拉肯定的说道:“很离谱对吧?”

“没办法,这就是现实,因为只有现实中才会出现这种不需要逻辑的事情。”

同时她也摊了摊手,说道:“不过,这个事情我还没有说完,后面的内容其实更搞笑,你们知道吗,导致米罗华当时没有给游戏注册版权的原因,还有一个关键,那就是版权局有一个服务,叫做加急服务。”

“你们可能没有听过这个东西,但我非常的了解,因为我用过。”

“按照1909版权保护法规定,不管作品是否注册版权,都会受法律保护,但想要维权,就必须在版权局进行注册。”

“这听起来可能是个悖论,因为我没有注册版权,那我就没法确定版权保护的生效时间,我没办法确定版权保护的生效时间,我就没办法维权。”

“但在有加急服务的情况下,一切就变得简单了。”

“一旦发生未注册的作品被人侵权的事实,那么受害者就能向版权局申请加急服务,版权局会在一定时间之内审查并出具着作权登记书,而这个登记书的背后会备注,这个作品的版权保护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

“就比如说我今天去申请,但我的作品是十年前创作的,版权局就会把时间定在1965年。正是因为有着这种弥补方式,所以当米罗华和版权局发生分歧后,就算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米罗华也没有在意,而他们的不在意,也让雅达利有了机会。”

说到这儿,芭芭拉律师笑了起来。

弯弯的眼眸中,闪烁着玩味。

“我都把话说到这里了,你们应该能够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既然米罗华没有注册版权,那诺兰·布什内尔又怎么不敢抄?”

她拔高了声线,说:“因为只有他们抄成功了!赚到大钱了!米罗华才会申请加急服务起诉他们!而到了这个阶段,雅达利其实就已经成功了!”

“米罗华得先向版权局证明,自己的游戏是什么时候做成的,然后版权局才能确定权利时间,在这个尴尬的取证期间里,他们根本就没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而且,你还得注意一件事情,《Pong》不是诺兰·布什内尔推出的第一台街机!在推出《Pong》之前,他也做过别的游戏!”

“只不过没有成功,原版权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也就没管他了。”

好嘛!

原来是米罗华仗着版权局有着岁月史书的能力,才让雅达利赢得一切的!

伊森有些感慨。

虽然他觉得芭芭拉律师说的内容有些滑稽,但……

好吧,这的确是美利坚的传统艺能。

毕竟,在这个国度里,可是出现过将难民从一个地方送往另一个地方的奇葩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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