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样一来,对功德的消耗就更大了,还得继续“创造”新东西才行。
陆晓风想了想,觉得广播早晚要开,故事也早晚要写,不如趁这个机会写一部吧。
创意嘛,当然还是要抄后世的,只不过要将里面的人物替代成洪荒的角色。
思来想去,陆晓风觉得哪个故事都不适合抄袭。
最后他灵机一动,干脆自创一个算了。
恰好此时三族大战在即,暗中还有魔族挑拨,索性就以这件事为背景,再借鉴一下其他故事的情节,最后再预测一下三族大战的后果,差不多就齐活了。
既然要写故事,当然要记录下来,好让雉小小当广播剧播出。
但记录的媒介就不能用神文,要是用神文写故事,陆晓风自己都觉得过分。
不过神文之后是金文、甲骨文、篆文等等,都不适合写长篇,所以陆晓风直接使用了完全成熟的繁体字。
繁体字的笔画也挺多,但陆晓风觉得简体字有些简化的过分了,失去了很多韵味,还是繁体字更具文字之美。
至于载体,当然是纸张了,陆晓风才不会用骨头、铜器、竹简之类的。
古人造纸需要慢慢发展,陆晓风需要吗?
要是连纸都造不出来,他就白担个炼器师的名号了。
有现代的小说当借鉴,不用担心有人说他抄袭情节什么的,陆晓风写起小说来简直是文思泉涌。即使是用毛笔写字,也每天都能更新五六万字。
只用了一个月时间,陆晓风就写出了一部百万字的大作,交给了雉小小让她做好准备。
至于雉小小不认识繁体字的问题,陆晓风用法术凝出一点灵光,融入雉小小的脑袋里,就全都解决了。
繁体字不是神文,一点灵光就足以承载所有文字了。
要是雉小小学会神文,会更加简单,一个神文就能让她学会文字,神文就是这么神奇。
陆晓风将小说丢给雉小小就不管了,但有个疑惑让他猜不透。
第一部小说当然有功德降下,但是不是稍微多了点?
小说在人类文明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更多的是在明末清初之后才繁盛起来。
而那个时候已经天道不显、神仙绝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