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职场女人最擅长的就是化妆,更何况周璇也曾好奇跟着某音博主学过一段仿妆,一手化妆技术绝对拿得出手。
再次出来,别人眼中的周璇就变成个三四十岁,长相普通精明能干的中年妇人。
记忆里书中曾描述,原主带着那个小白脸知青逛过黑市,出手还蛮大方的。
正是露了财,才让那个男知青使出浑身解数勾搭。
根据书中描述边寻找符合建筑,很快就来到,一处胡同很多的居民区,这里的路况复杂,七拐八弯的都是二三米宽的胡同。
有什么情况往胡同里面一钻,很容易就把人甩掉。
周璇看见两个汉子状似,懒散的蹲在胡同口抽旱烟,实际时不时警惕观望周围。
见有生面孔靠近,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周璇,见只有一人没有动作。
周璇扯了扯背筐的肩带,镇定自若走进胡同。
周璇可不是来这里零售散卖,她没这个时间,也不想冒风险长期混迹在黑市,她是奔着这里的主事人来的。
实际上空间里的物资足够她安逸苟上十几年,躲过这十年敏感时期,但是原主把陆骁积攒多年的积蓄花了不少。
欠人钱说话都没底气,周璇想把钱都还给他,那么就要有一个来钱的道。
再者来到这个时代,周璇想为中医做些事,前世中医被资本挤得都没了生存土壤。
中医的特性,培养一名中医继承人耗时太长,优秀的中医都是名师一对一长达十几年的培养,方可成为优秀的中医大拿。
中医的药方用药很便宜,动了医院和资本家的蛋糕,再加上后面的教学环境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