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美元还剩下两万万,我们花费了一万美元,给妈妈火葬了,买了一个小小的墓地。
墓地在很偏僻的位置,里面管理很松散,但叔叔尽量给妈妈走的体面,卖了小纸人,小纸轿子,小纸房子烧给她。
在下面,她有了自己的住处,自己的佣人,再也不用四处奔波了。
第四篇。
剩下一万块钱,我和叔叔逃到了墨国。
哪里非常混乱,街头经常有人打架,叔叔用仅剩的一点钱,开了一家小餐馆。
虽然餐馆里经常会有人吃霸王餐,但还能勉强维持我和叔叔的生活,且再也不用四处躲藏奔波了。
我白天帮忙,叔叔会在晚上给我补习中文。
后来叔叔和当地的警察混熟后,叔叔用手镯上一颗主红宝石,换了我们两人合法的身份和护照。
叔叔担心红宝石送出去,会招来追杀。
但是没有。
红宝石被贿赂了上级,他的上级制作成成品吊坠,再贿赂了总长的夫人。
他成为当地警督察,连小混混都要避让。
他庇护了叔叔,让我和叔叔生活有很大改善。
叔叔连开了三家餐馆,赚了一些钱,送我上了学校。
我以为我们的生活会平静的下去。
但没想到,哪位督察死于非命,收到消息的当天,叔叔正接我放学回家的路上。
我们马上调头就走了。
在新闻里,看见了三家餐馆都起了大火。
那种如影随形的追杀,又来了。
叔叔把开餐馆的所有积蓄,都用来重新买身份和护照,并且用了不太像的照片。
我们两人从墨国离开,又返回m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