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纵先是冷笑,而后突然意识到什么,面色微变,带着一丝疑窦与警觉,大喊道:“别废话了,直接杀掉她!”
在武器攻击到周娇娥之前,她摘下了斗笠与面纱。
经历了一夜的暴雨,周娇娥浑身都被淋得湿透,乌发凌乱,面色苍白,这本该十分狼狈的姿态,在她展露出面容时,都已从摧残转化为装饰。
凌乱的乌发让她看起来亲切而天真,像刚刚贪玩回家,脸颊上蹭了块脏污的幼童,只叫人觉得可爱;苍白的面色让她又富有一种引人疯狂的楚楚可怜。
她的美已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甚至达到一种魔性的地步,无论是喜欢娇柔的女人,还是喜欢明艳的女人,只要是喜欢女人的男人,就无法拒绝她。
朱纵从没有见过周娇娥的脸,但他向来对所有的绝代佳人传说嗤之以鼻,觉得那都是没见过女人的乡野村夫的臆想,这个世界上,绝不会有美丽到叫人看了便要发疯的女人,自诩见多识广,因此对周娇娥没有多少戒备之心。
可现在,他看着周娇娥,突然觉得,赌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而世界上最值得去做的事,只有一件——
跪在周娇娥面前,对她顶礼膜拜,祈求她投来漫不经心的一瞥,为此,朱纵愿意付出一切,哪怕是低头舔她脚底踩过的路,也是极大的荣幸啊!
啪嗒。
一把刀掉在了地上。
啪嗒、砰、咚……
在场众人无法握住武器,它们一个接一个跌落在地,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狂热与迷恋的疯癫表情,他们跪下来,把脸贴在地上,颤抖着,憧憬着,渴求着周娇娥的垂怜。
周娇娥只是微笑,她的声音清晰无比地穿透了所有人的心,牢牢地镌刻在他们的大脑之中:
“彼此厮杀吧,我只要最后活下去的那个人。”
于是,厮杀开始了。
所有人都开始发疯,他们互相攻击,彼此厮杀,只为了得到周娇娥的垂青。
血肉横飞,惨叫与怒吼齐发,温暖的阳光下,一群人已经变成了一群彼此撕咬的疯狗。
周娇娥站在原地,她周遭十米之内,没有半分血迹,所有人都下意识避开了她,只有阳光温柔抚摸着周娇娥的脸颊,为那张魔性美丽的面孔增添金粉般动人的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