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命来!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说书先生表情狰狞,声音嘶哑,让周遭看客,鸡皮疙瘩皱起!
“俩无赖浑身颤抖,抬头一望,只见一披头散发女鬼,青面獠牙,双目无珠,指甲三尺,扑杀而来!”
“二人虽混账,但哪见过这般景象?”
“当即吓了心神,破了胆,夺路而逃,竟是疯癫了去!”
砰!
醒木一拍,说书人义正辞严,惊醒世人!
“所谓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正是如此!”
这一番演绎,活灵活现,生动形象,听得周遭百姓那叫一个如痴如醉!
纷纷慷慨解囊,给予钱财。
虽不多,但足以温饱。
末了,说书先生看了看时辰,收起醒木折扇,便要收摊儿。
正这这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又是朝众人道,“官府告示,今日午时,正是那俩泼皮无赖在正通刑场斩首示众,大伙儿若是有空,可去看看这俩害命恶徒是如何人头落地!”
话音一落,众人议论纷纷。
偶然路过的余琛,也是一怔。
那刀剑和大壮,要斩首了?
这次衙门办事儿挺利索啊?
嘟囔之间,他脚步一转,就朝那正通刑场走。
刑场位于天桥与旱桥交界地儿,脚程不过两刻钟,算不得远。
余琛反正闲来无事,正好想去看看。
——亲眼目睹了那傻女人的惨状后,对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是个人都深恶痛绝,余琛自然也不例外。
看这种家伙人头落地,那定是相当快意的,
只是让有些意外的是,赶往刑场时,他竟还遇见了熟人。
嗯,也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
天冷路滑时,一个青年急急忙忙,砰一声撞在余琛身上,摔了个七荤八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