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步伐有些飘忽,明云的心跳快到鼓膜有些涨。
一直以来,他就在追随着沉鹤的脚步,仰望着沉鹤的光芒,小心翼翼,亦步亦趋。
才跟丢了她的行迹。
原来她已经回国了吗?
昏暗的宿舍内,只剩键盘的咔哒声。眼镜折射出幽蓝色的光芒,明云敲完简历上的最后一个字,嘴角扬起一个小梨涡。
成为她的同事的话,和她相处的机会应该会多很多吧。
就算不能说上话,至少也能看到她。
真的……好想现在就看到她。
只要她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他的瞳孔中就好,他愿意做一个阴暗角落中蛰伏的小虫。被忽略被无视什么的都没关系。
冰冷的水让他过热的大脑稍稍冷静了下来,明云细细清洗身上每一处。
肌肉匀称恰到好处,不瘦弱也不过分粗壮。
胸肌发达,富有弹性。腰腹精瘦,足够结实。
奶头是粉的,皮肤是白的,唧唧是粉白的。
明云一直坚信“成功源自于后天的努力”,所以他勤奋学习的同时,坚持健身,坚持美白。
沉鹤应当会喜欢他这种内外兼修的男孩子。
明云的头发被灯光勾勒出金色的光泽,抵达烂熟于心的地址后他反而有些胆怯。
忐忑地在树下踱步,手中的简历被捏得微微有些发皱。
余光瞥到有人出来了——
意外之外的熟人,明云的高中同桌,知晓他所有暗恋心事的好朋友,鼓励他写情书追爱的好兄弟。
明云勉强扯出一抹笑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会在这,但应该只是巧合吧。
周泽好像并不惊讶他出现在这,只是冲他笑笑:“你来了?”
明云的目光全然不似往常那般温和,他不是傻子,怎么会察觉不出周泽潜藏的炫耀之意?
刚想开口刺他两句,沉鹤的出现让明云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
明云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人,沉鹤和周泽什么时候这么熟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