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在大漠中,骑兵的优势远胜步兵。一支九百人的精锐骑兵打败三万大军,甚八万大军,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神话。
史书上就记载过这种以少胜多的战例,但那些领兵的将领无不是史书上的名将,个个用兵如神。其次他们的骑兵也都是精锐,战马精良,并且有的是突袭敌军大本营,打对方措手不及,有的是后方有大军压阵,使敌军军心溃散,只顾慌乱逃走。
据说当年裴椹十八岁时,率两百铁骑大败三万胡人,就是趁深夜冲入胡人大营,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但裴椹本就是用兵如神的将才,他率领的玄铁兵更是大周最厉害的骑兵。
可裴二,他东拼西凑出的这支骑兵,显然称不上是精锐。而在大漠,骑兵更是胡人的优势。
至于用兵能力——在李禅秀看来,裴二自然是有天分的,可他毕竟不久前还只是个普通小兵,没有太多经验。
算来算去,对方这次出去,也就占伏击一个优势。可前提是真能伏击到对方,而不是正面遇上胡兵。
这么一推算,李禅秀无法不担心。
他一时忘了早上刚想过要和裴二保持距离的事,有一瞬间甚至想,要不自己也跟去。起码他有梦中领兵的经验,能随时应对。
可冷静下来后,他又知道不可能,先不说裴二不可能答应,只说他展现出这些本事,就难保不会被军中人怀疑。尤其现在军中还有个监军吕公公,他更需低调。
可理智归理智,看向裴二的目光,仍忍不住担忧。
裴二没有错过他秀丽眸中的担忧和柔光,一瞬间,隐秘的喜悦注入胸腔。
沈姑娘担心他,沈姑娘在意他,也许……或许……
他望着对方那双往日清冷,此刻只有漂亮温柔和忧虑的眼睛,忍不住试探开口:“沈姑娘,我此行可能会有些危险,你能不能……把平安符再借给我用用?”
李禅秀闻言一愣,眼中闪过困惑:“平安符?”
“就是……上次被我弄坏一颗佛珠的手串。”裴二赧然说,但黑润的眼睛很快又看向李禅秀。
像极了眼巴巴看过来的狗狗眼睛。
李禅秀不由轻咳,为自己这个形容感到一丝心虚。
对方说的那串佛珠,是他离开洛京时,父亲亲自一颗颗磨出,送给他保佑平安的。他一般不给旁人碰,但裴二此行确实危险,而且他之前就已经借过一次……
这么想着,他很快点点头,从怀中拿出那个装着佛珠的荷包,谨慎交给裴二。
想了想,他又叮嘱:“你要仔细保管,像上次那样帮你挡刀被弄坏了,不打什么紧,只是千万不要弄丢了。”
说完,怕裴二误会自己小气,又补充一句:“主要是……我觉得它很灵验,万一丢了,甚是可惜。”
裴二上次听李禅秀说这佛珠是重要的人送的,又见李禅秀很看重,还曾有一丝酸溜,但此刻却不再这么想。
正是愿意把这么重要的佛珠借给他保平安,才更说明沈姑娘担忧他。而且他能感觉到沈姑娘也在意他,说不定这串佛珠只是对方的某个亲人长辈送的?
他郑重点头答应,小心将佛珠放在心口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