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栓?那你刚才在凶什么?我是不是说了,我今天有客人要来,让你好好表现?”
“呜呜……”
“还敢顶嘴?”
巨犬耷拉下着耳朵,身后毛茸茸的尾巴试探性地晃动着,深褐色的兽瞳斜过眼来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主人的脸色,歪过脑袋贴在主人的胸口,想要求和。
里德将另一只手拎着的血糊糊的手套拿远了一些,单手拨开那往自己身上贴的巨大狼犬。
“我穿着盔甲的时候别来贴我,我都说了好几遍了,脏死了!”
巨犬被呼了下去,但依旧热络地贴着自己主人的脚,巴巴地吐着舌头,摇晃着尾巴。
“真是……”红发骑士抬起头。
沈莫玄从善如流地提前走进去,让开门口的位置。
骑士拖着狗从门口走进来,然后将手里的手套随手丢到一个水盆里。
“别烦了。”
他拉开内室的门,将狗用脚推进去,“你自己去里面玩吧,我这里有正事。”
在惊鸿一瞥间,沈莫玄看见了里面的场景。
那是一个布置得很温馨的休息室,有一个壁炉,里面烧着火,壁炉旁边有一个巨大的红色靠垫,几乎就和床差不多大,那应该是个狗窝,靠垫边上还有一个单人沙发。
门被啪得阖上了。
哆哆哆——
门板后面传来爪子刨门的声音。
“刨坏了晚上你自己睡门口!”
没声音了,只剩下几声细细的呜咽。
“你还养狗?”
里德·柏宜斯转过身,“你是说达洛斯?”
“你还有第二只狗吗?”
“我那是骂他的……”里德回答,“达洛斯是人和阿尔萨斯族的混血种,成年之后可以在兽形和人形之间切换。但阿尔萨斯的未成年期很长,大概有一百多年,就算是混血半兽人也至少要五十多年。达洛斯现在才十几岁,只有人类四五岁小孩的智商,无法变成人,以后或许是可以的。”
“……阿尔萨斯族?”
“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阿尔萨斯是隐世的狼犬一族,他们通常生活在雪域或者高山之上,很少会在人类社会活动,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去抓捕兽人,然后逼迫他们立下主仆契约,为他们所用。”
红发骑士一边脱下身上沾了血的盔甲一边道。
“达洛斯是我前些年在黑市里救下来的,他是个混血种,生下来就被遗弃了,被奴隶主抓去打上了烙印。兽人只要一学会变形就是成年态,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但那些人会用魔力将兽人强行催熟,变成有兽人特征却又无法自主变换形态的幼年态兽人拍卖给那些有特殊癖好的贵族。这样做的风险很高,兽人如果挺不过去就会丧命。”
“我救下达洛斯的时候,他的心跳已经消失了,好在他和光魔法的相性不错,在我给他输送魔力之后,他就活过来了,只是又变回了狗的模样。”
“本来混血种就有很大可能无法正常变形,我不知道达洛斯之后还能不能变成人,不过也无所谓了。”
“圣骑士终身守节,不婚不育,很多会选择从旁支族系那里过继一个孩子抚养,但比起孩子,我更喜欢动物……只是动物的寿命对于我而言太短了,达洛斯作为半兽人,寿命起码有两三百年,可以陪伴我很久。半精灵和半兽人,都是混血种,很相配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