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人来骚扰我,”她说,“这就是他脑袋的下场。”
看热闹的人立即作鸟兽散,聊天的聊天,修车的修车,弹吉他的弹吉他,没人再为那男的出头。
姜蔻拍了拍手上的石灰,转身离开。
她走了以后,一个莫西干头型的小混混跑到那男的身边,掏出止血喷雾,在他头上喷了几下,然后给他打了一剂肾上腺素。
男的这才缓过来,咒骂了一句:“这臭娘们儿……”
“嗐,她不就仗着那条胳膊牛逼轰轰吗?”
莫西干男说,“这种用高科技装逼的家伙,咱们见多了,找个黑-客黑了她的胳膊,让她从早到晚扇自己巴掌,看她还装逼不。”
男的眼神凶狠,正要说话,鲜血和鼻涕却一齐流进了他的嘴巴里。
想到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狼狈,他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狠狠吐了一口血痰:
“……你说得对,老子倾家荡产,也要把她那条胳膊搞到手,然后就像她说的那样,把她的脑袋捏成一把石灰!”
·
与此同时,洛杉矶。
21:45pm,工业区。
表面上是工业区,实际上已沦为歹徒的聚集地。
在这里,看不到霓虹灯,看不到高楼大厦,看不到全息影像,只能看到被化工废气熏得黑黢黢的厂房,寸草不生的碱化土地,把夜空切割得七零八碎的电线。
以及,满是小广告和夸张涂鸦的灰色楼栋。
他走到楼栋下,抬起手腕,瞥了一眼腕表。
这个动作没有任何意义,纯粹是因为姜蔻喜欢。
她喜欢他抬手看表的动作。
如果正好露出微微凸起的腕骨,她会更加喜欢。
他放下手,抬眼望向灰色楼栋。
这里是划伤他眼周的人的住址,也是他最后的目的地。
尽管并没有对他的核心功能造成损害,但因为这人的行为,他必须更换一双新的眼睛。
有1%的概率,姜蔻会不喜欢他的新眼睛。
这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他神色冷漠地走进楼道。
他身形高大挺拔,一身黑色西装,里面是黑衬衫和黑领带,手上拿着一把做工精密的手-枪。
修长笔直的身影,骨节分明的手指,静脉分明的手背,机械感极强的银色腕表。
他从头到脚透出一种高精度仪器般的冰冷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