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