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你当年也是没有爹妈,一路讨饭讨到我们村的,我见你可怜,给你一碗饭吃,后来远见觉得你还行,就和你结婚了。我当时没嫌弃你的出身,你现在倒是嫌弃许多美的出身了。”高奶奶性格和睦,但这会儿满脸的严肃。
“上回你去找许多美闹事,我就不赞同,但是拦不住你。你伤了明程的心了,你还不知道吗?”
听高奶奶提起自己的出身,罗小华的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但她不服输的辩解了句:“可我还有哥哥!”
“对,你哥哥在邻村当赘婿,那女的脚还是跛的!”高奶奶不留情的揭穿了罗小华的遮羞布。
一路讨饭过来的兄妹两个,能有什么好的出路?
女的可以嫁人,男的要留下,就只能入赘了。
罗小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高奶奶缓和了脸色,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许多美,是希望明程能娶个更好的老婆,那样能够帮衬他。但是明程是个倔种,小时候他爸打他,他都咬紧牙关不哭的,你不给他饭吃,他也不会说好话求饶,也不会偷东西吃。”
“我记得有一次,他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远见要打他,他一下子爬到一棵树上,在那树上整整待了一天,后来远见说不打他了,他也不肯下来,还是等你们都走了,他才下来跑掉了。”
“他倔的很,你不要再去骂他了,远见你也别去骂他,就当已经分家了,他要是日子过的好就好,要是过不好,你们当父母的,也不能不管!”
高奶奶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但高远见酒意上头,却听不进去,冷笑着说道:“他过不好,我也不管,让他讨饭去!”
罗小华听见讨饭两个字,脸上极快的闪过一丝厌恶。
时间过去很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记曾经讨饭的那段岁月了。
饭桌上还有一些肉菜,但大家吃起来,却总觉得少了些滋味了,高明万低垂着头,藏住了心思。
二哥分家只要一亩田,别的都不要,这让他有些高兴,但同时又有些不安。
他偷觑了一眼爸妈,思忖着等他结婚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待遇。
他偏头看向其他几间屋子,这栋房屋一共四间房,原本二哥听家里话的话,那么等二哥结婚了,肯定也是要搬到这里来住的。
但现在……
没人来找他麻烦,高明程也乐得自在。
他按照自己的计划,进山薅了蜜蜂的羊毛——割蜂巢。
他上次卖蜂蜜时,就顺便买了瓶子,有一斤装和两斤装的瓶子,这样灌装后,方便卖货。
除了弄蜂蜜,就是打猎,平时打的少,遇到赶集了,就稍微多打一些,拿到军岭老集去卖,一来二去,他会打猎的名声倒是在周边村子传了出去。
不过县城他已经有段时间没去了,虽然他跑得快,但去一趟县城也挺不容易,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所以除非必要,他也不愿意经常来回的跑。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半月,这半月里,他要么在山里弄东西,要么就在闲暇时看看高岳借给他的几本武侠小说。
书带回来了,自然不是他一个人看,高壮是第一个发现并看上的,这一看,就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