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自家孩子未必能进得了那种单位,但没本事进是一回事,不能进又是另一回事。
端国家的饭碗,那可是他们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要说这年头什么工作最吃香?
那肯定是进国企大厂做工人,知识分子和当官的待遇都不如他们。
最穷的,还是农民。
否则他们也不会为了一张大团结(10元)就敢跟警察对着干。
“这样的缺德事我不干了!”
一个汉子丢掉锄头,走过来对白局长低头认错:“对不起领导,我刚说谎了,这,这不算犯法吧?”
“只要及时认错,那就不算!”
听到这话,其他人陆陆续也都倒戈了。
姜大伟瞬时面无血色。
“死丫头,跟你那个狐狸精的妈一个样,贱到了骨头里!老子辛辛苦苦把你拉大,你就这么对我?吃里扒外地白眼狼,我当初就该一巴掌扇死你!”
姜明心本来已经转过身了,听到这话,忽的身形一顿,又转了回来。
“骂我就骂我,为什么侮辱我妈?”
她嘴角下拉,低垂眉眼,模样一下子渗人起来,明明五官还是那么柔美,却给人一种凛凛不可犯的感觉。
“自从你跟我妈离婚之后,家里的饭是我做的,衣服是我洗的,鸡鸭是我喂的,为了能够上学,我什么活都干,什么苦都吃,但你只要一喝酒,就往死里打我……”
说着,姜明心脱掉了上衣。
只一件运动汗衫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一看就不合身,不知道是谁给的。
后颈处,一块巴掌大的红疤,蜿蜒可怖,触目惊心。
不等姜大伟反应过来,她缓缓道:“这是我七岁那年,他在家酗酒,从炉子里拿起火钳,砍在我脖子上留下的。”
把背心稍稍掀开,左侧腰间,露出一条狰狞丑陋的长疤。
“这是我十岁那年,他不知道在外面受了什么气,回家后拿镰刀在我身上划的。”
最后姜明心卷起裤腿,指了指左脚波棱盖,下方有一个明显的凹陷。
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家也看得出那里曾经伤的非常严重。
“这是……”姜明心的语气诡异的平静,“他用锄头还是别的什么砸的吧,我记不清了。”
其实她身上的伤还远远不止这些,胳膊和后背有烟头烫出来的疤,但和这三处伤比起来,已算是无足轻重。
屋里屋外,瞬时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