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他而言,周余便是家族未来的希望,他不可能放弃。
“那我告诉你,你迟早有一天会后悔。”宁霄声音冷厉而暴躁,烟都压不住。
任贤脚步顿了顿,往前走。
宁霄抽完一支烟,才想起周余不喜欢烟味,赶紧起身去刷牙。
宁霄心情烦闷,回家早,惊愕发现周余竟然戴着围裙。
宁霄从身后把人搂住,下巴抵在周余的肩头上,语气惊喜,“所以,最近的晚餐都是你做的吗?”
何德何能,竟然能吃上小祖宗做的饭,得亏他前面几天都把菜吃光光,不然这会估计得翻垃圾桶去。
夸张了点,但真的会后悔。
周余伸出一根手指头把人推开,“出去鬼混了是吧?”
“没有,一天都在公司。”宁霄强行抱回去,顺带告状,“任贤找我了,我烦他,抽了两口。”
周余眼睛眯了眯,“弄死他。”
“嗯。”
“先吃饭。”周余把人带到洗手池前,认真搓洗着宁霄的手指手。
宁霄的手指骨节分明,很有力量感,每次都弄得人爽翻天。
周余是喜欢的。
但食指和中指夹烟的位置有一丢丢的黄,不明显,应该偶尔会抽烟。
只是自从他们在一起后,他没遇见过。
从洗手到擦干水分,周余都做得认真细致,然后一个转身双手挂在宁霄的脖颈上,亲了一口,“你可以做任何你喜欢的事,当然,不能做别人。”
顿了顿,补充着,“想都不能想。”
“不会有别人。”宁霄顺手把周余的围裙摘了下来,像抱小孩那样把人抱到餐桌前,“与你携手到老是我唯一心愿。”
“挺会说啊。”周余坐在宁霄的腿上,也不下来,就这么黏糊着吃饭,“跟谁学的呀?”
“余爷教得好。”宁霄吃着周余喂到嘴边的红烧肉,“香。”
而后他才回刚刚周余的话,“我喜欢你,你的喜好便不自觉变成我的喜好,遇上你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事。烟也不是因为喜欢才抽的,偶尔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