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变成的小女孩,比一般电影里的惊悚角色还要吓人。
面目轮廓清晰,身形完美拟真,但从头到脚都像覆了层凝固的血浆,而刻意模仿的童音,比平时的腔调更诡异。
活脱脱就是血腥片里的恐怖鬼怪。
“哥哥。”它仰着脸,伸出血淋淋的小手扯了扯明慈的衣角,“哥哥,我是,兰兰。”
兰兰是陈秀的小女儿。
大概一周前,明慈随手给过她几颗水果糖。
当时它默默地看在眼里,将这个无意之举当成了“饲养”行为。
“别碰我!”明慈狠狠挥开它的手,又后退了一步,脊背抵着衣柜。
他难以忍受地盯着怪物,嗓音异常干涩:“你究竟想干什么?恐吓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怪物往前迈了一步,柔软无骨的双手抱住他的大腿,笨拙地解释着:“明慈,饲养,兰兰,我是,兰兰。”
它张嘴的时候,明慈清楚地看见,它口腔里没有舌头和牙齿,全是蠕动的细软红须。
“喜欢,我,明慈,饲养,我。”
伴随尖细诡异的童音,细软浓密的红须探出口腔,蠢蠢欲动地舔舐着他的腿肉。
这一秒,明慈的呼吸都停滞了,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无声尖叫。
不要碰我……滚开滚开滚开!
“变、回、去。”明慈艰难地从嗓子里挤出声音,虚软无力得几乎听不清,“不准模仿人类的模样,不准这样碰我。”
话说一半,他吸了口气,指甲用力掐住手心,强压着惊恐抗拒的情绪:“现在,回到我的身体里。这样、这样我才会饲养你。”
其实压根没有好多少。
怪物用可怖的形貌碰触他、舔舐他,还是缩成看似无害的红痣蛰伏在皮肤上,本质都是一样的,令他难以忍受,提心吊胆。
但非要选的话,他选择后者,至少心理冲击没有那么大。
“明慈,饲养,喜欢。”
它念念叨叨地说着,变回一滩温热滑腻的黏液,从明慈的裤腿里钻了进去,顺着冰凉颤栗的皮肤往上流淌,回到胸膛,缩成一颗殷红灼目的小痣。
明慈虚脱地滑坐在地板上,双手捂住脸,牙齿咬住唇瓣。
静默许久之后,他慢慢地爬起身,表情是极度压抑过的平静。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崩溃,不能把自己搞得一团糟。
生活的齿轮照常运转,今天还有事要做,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摔坏了,他要拿出去维修。
中午十二点,明慈把收据折好放进背包里,走出电子维修店大门。
电脑原来的屏幕修不了,只能直接换新屏幕,店主收了钱,让他过两天来取。
回家的路上,地铁中途停靠会展中心站,车门一开涌进来很多人,明慈被挤到车厢角落里,几乎没法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