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几片面包,一瓶番茄酱,一份煎鸡蛋。
一顿午餐搞定。
胡浩南就这样在格瑞斯家里吃了顿简餐。
席间两人的话题又不知不觉回归到篮球上。
胡浩南聊起了UCLA的那本书。
尽管格瑞斯说这是无聊时候翻翻看。
但从格瑞斯在书上随手写下的感悟来看,胡浩南知道,格瑞斯对于UCLA的进攻体系的了解绝对不是翻翻看那么简单。
其实这也不奇怪,因为很多NBA知名战术都与UCLA的进攻体系息息相关。
很多主教练也都非常推崇UCLA进攻体系。
比如杰里-斯隆在犹他爵士推行UCLA进攻体系,造就了斯托克顿和卡尔马龙的犹他双煞的最辉煌时代。
比如禅师菲尔-杰克逊名扬天下的三角进攻也是出自UCLA进攻体系。
想到这里,胡浩南故意问了格瑞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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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94-95赛季,随着邮差马龙的策应能力提升,再加上控场大神斯托克顿全场调度。
外线还有走位风骚的神射手霍纳塞克。
爵士进攻可以说是达到行云流水的境地。
进攻效率常年高举联盟前三。
可进攻这么流畅的爵士,为什么到了季后赛,始终过不了公牛这一关呢?”
格瑞斯想了想,回答道:
“公牛和爵士都算是UCLA的践行者,两队也都是传球转移大户。
但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公牛习惯从两侧发动战术,爵士更习惯在弧顶作业。
公牛喜欢双卫处于上线,爵士更多是1-4落位,单后卫上线,另外四个两两成队挡切。
公牛更喜欢球员两侧来回移动,所以天然更适合球星要位单打,而爵士更依赖球员进行挡传切配合。
其实,这时候爵士的问题就出现了。
因为篮球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一切依赖挡拆、传切和跳投的队伍,到了强度更高的比赛里,天然容易被封锁。
这就像是类似传控打法的足球队在联赛里近乎无敌,但是到了杯赛里就会踢得非常累。
因为季后赛对球施压更多,空间压缩的更小,传切机会就会被进一步压缩。
出不了机会,到最后就是硬碰硬。
一个最经典镜头,到了生死关头,马龙单挑被断,随后乔丹上演最后一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