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赵招娣,赵胖娣。
赵老四一心生子,不喜之。
三月后,赵老四妻再孕。
为让妻子安心养胎,赵老四将招娣,盼娣装与麻袋中,丢于后山。
回家以家中贫瘠,无法养活之名,骗妻子,将二女过继给了镇上亲戚。
妻信之,遂安心。
吾感到后山时,二女已被野狗分食,好在魂魄还在,我收之,炼为小鬼,立灵位畜养之。
次年,赵家再诞一女,取名三妮。
85年,赵三妮一岁,赵妻再孕。
次年,诞下一子,取名承嗣。
同年赵三妮失踪。
三月后,吾于后山寻得三妮尸骨。
魂魄不知所踪。
吾放招娣,盼娣下山。
赵家死绝,吾去抽取赵承嗣之魂。
却抽出了赵三妮之魂。
三妮已成厉鬼,吾大喜。
“呼……”
三三放下日记本,呼出一口气。
三三终于知道,师父口中时常念叨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李家和赵家之人,因为老骗子培养小鬼,导致全家死绝,看似可怜,却是死有余辜。
若是他们两家,不封建迷信,重男轻女,为了逃避政策处罚,生下儿子,杀死亲生女儿,老骗子又怎么会有机会,收集如此多的婴灵,并且养成小鬼,最后成为杀死他们全家的凶手。
三三捧着日记,又翻看了几页。
里面记载的内容,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