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队村集体解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后,
退下来的房屋,年久失修,可在十里八乡的就一个小学,有一个老校长和几个来支教的青年教师组成,离孙贼所在的生产三队有几里路。
别人家里的孩子7岁去上学,家里有条件的大人用架子车带着一天的劳作工具带着孩子们就出发了过去的。
没有条件的孩子们就组队几个人一起出发去学校了,那个时代村外还是有狼,不时的会跳出来袭击路人。
也就有了人嘴边的那句话,你要不听话了,就让狼把你叼走。
而孙贼9岁了,个子不高,黑瘦黑瘦的,可能还没有别人家7,8岁的娃娃个子高。
但是终于可以去学校,因为他可以帮助奶奶干完一些家里的杂事了,干活效率的提高,每天家里和田间的杂事他可以帮奶奶可以提前完成了,奶奶也同意他去上学了。
每天天不亮就要带着干馍馍拿着木棍朝学校出发,木棍是用来防身的,一米多长的木棍可以防狼,也可以在路上挥舞,用来打发那无聊的时间。
经过几次围猎后,狼虽然不多了,对独自单身走在野外的人也是有威胁的。
拿着快和他一样高的木棍,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点点安慰,或者说是木棍能给孙贼带来一点安全感。
由于个子低,步伐也小,几公里的路上要走几十分钟,其他的孩子可能只需要不到半个小时,每天到达时,学校基本上都已经开始了早上的学习,
书是老校长给别人退下来的,笔是在灶底下捡出来的碳,在一个小木板上比划着老师教的知识。
他没有本子给老师交作业,而老师也没有问过他的作业,他就像是一个幽灵,游荡在班级里面。
这样的孙贼在学校是另类的存在。
在别的穷的孩子们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书和笔。
可是孙贼的条件不允许,他到了9岁还没有见过一块钱是什么样子的,家中有限的几块钱都是奶奶从去年开始卖了粮食来换取的,这些钱奶奶会去大队里面的小卖铺买一些日用品,偶尔也会让给孙贼几分钱去买买盐巴什么。
对于几毛钱的文具来说,他买什么学习用具,都是奢侈的。
每天上完课了,手和脸都是黑的,抹得身上的衣服到处是黑的,还好,在那个年代,其他孩子们的身上都不算是很干净。
中午就着冰冷的井水,啃着发硬的馍馍。一顿午饭就这么解决了。
奶奶做的馍馍一次蒸一大锅,蒸好以后再晾干可以放很久,
没错,就是简易版的干粮,就是那种所谓的大馒头,玉米粉里面参杂一些面粉,做出来的粗粮大馒头,热的时候还好,等凉了以后会渐渐的硬起来,可以当防身武器的那种,一个完整的馒头比孙贼的脸还大。
吃的时候需要切成片再回锅溜一下就能吃了,可是在学校没有这个条件,孙贼就只能就着学校免费的井水慢慢的吞咽。
别的小朋友带的可就比较好一些了,有咸菜或者野菜,也有软化以后的夹着一些野菜的馍馍,至于肉夹馍这些的奢侈吃法,还没有出现在当时的农村。
毕竟在那个年代,肉食这种还是很少的大概在过年的时候才能见见荤腥,
因为家中的琐碎事情比较多,每天下午放学,他要去捡柴,或者去田地边上挖野菜,晚上回去才会有晚饭吃。
白水煮一点野菜,撒一小勺盐,溜两片馍馍,一碗包谷珍稀饭,就是孙贼的吃了这么多年的晚餐,吃饱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正在长个子的孩子来说,他每天晚上都是在饥饿中睡着的。
小学的老校长是个好人,知道他的情况,送给了他一些课本,免除掉了他的书本费学费,默许的学校中他的存在,更是在他在被欺负的时候充当了他人生中的一束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