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会有错。」千夫长结巴了一下,还是坚定说道:「来人有大汗亲卫巴克什及骑兵数百人,手持金箭令符。不可能有假。」
「好吧。既然是巴克什来了。那不会有错了。」老大公眯起眼:「请大汗贵使到王子殿下帐前等候召见。」
「这个老狐狸真会演戏。」戈都心想:「谁不知道你丹尼尔在大汗跟前乖得像条忠狗一样。大汗知道一切,除了我差人八百里加急,一人三马急驰回报金帐汗大帐,你这老狗肯定也用了那个什么飞鸽信使。不然大汗那里会这么快派来信使,而且还是大汗身边最忠心的奴隶金卫巴克什。」
此时大帐外的几名将领各自低头沉吟,似乎各有满腹心思。只是各人的眼目余光,不时偷偷瞧向石像般对峙在帐门外的四名无头骑士。
这几名无头骑士,全身仍是钦察甲胄,一手持长矛,一手扶着腰间长弯刀,一动不动地凝立一整个晚上。
整个身子都冻结了一层薄霜了,可知夜里有多冷。
但没有人敢懐疑,任何人敢对大帐中的贵人心存恶意,这些石像般的骑士马上会闪电般拔刀斩下对方的头颅。
之前胆敢冒犯测试的,已经一一以性命验证了这一点,并且很快便加入了无头骑士行列。只是因为他们全身血污,被王子和他的女人不喜,派到大营外围阵地在站岗呢。
「王子应该也醒来了吧?」戈都心道:「王子近来夜夜与女奴欢好,恐怕也是风闻军中有人与大汗暗中联络,却故作不以为然吧?以前这个孛罗赤多直爽的汉子,如今也被那混血公主妹子教唆成这么充满了阴谋味道的人了。但是,这样子不是更适合当一位大汗吗?」
众人各怀心思想着。
等了一阵。
一群士兵陪着一名高大粗壮的鞑靼骑士大步走了过来。
「咦,巴克什?果然是你?」丹尼尔看着对方半边脸上那熟悉的刀疤,装成满面诧异地说道。
一众将领似乎都认出了他。
这种人令人见过一面便没办法忘记,那人一身凛烈杀气,是一生在战场上身经百战杀出来的,加上面上长长的狰狞刀疤从眼角直至嘴角,太好辨认了。
「末将巴克什,奉大汗令来此。」巴克什向众人抚胸弯腰行礼:「巴克什在此向各位将军贵人问好。」
巴克什是个骄傲厮杀汉子出身,口中礼数做足,面上表情却无笑意,严肃得很。
「巴克什大人,吃喝过了吗?」丹尼尔大公亲切地问:「可是王子昨夜辛劳军务,睡晚了。今早未起来呢。我等都在等着。」
巴克什双目冷厉中带着不屑目光一闪而过。
「既然王子未起来,本使便等一下吧。」
巴克什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众将可亲眼见过他手持大汗金箭令,拔刀阵斩不少违抗大汗的大将和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