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五月初四,五月本为断屠月,陛下却在今天杀你,你可知为何?”
《唐律疏议》中将佛教长斋月,既每年的一月、五月和九月定为“断屠月”,断屠月禁止杀生。
将每月一、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定位“十直日”,十直日内禁止死刑、屠宰和钓鱼,所以“十直日”又称“禁杀日”。
李归语气轻蔑回道:
“皇太后郑嫣被我剖心而死,对大唐皇帝来说是奇耻大辱,李忱不敢告诉百姓真相,更不希望别人知道我是李锜的儿子,李忱怕世人联想起他母亲曾是我阿耶的侍妾,所以他只能以大野盟为借口,给我定个谋反的罪名。谋反是十恶中的首恶,十恶之罪不受断屠月和禁杀日限制,自然想什么时候杀都行。”
郑斗呵呵阴笑摇头。
“李帅说你聪明绝顶,算无遗策,我看你也不过如此。陛下选择今日杀你是为诱捕你的杂种儿子,刘异才是陛下的心腹大患。”
“怎么诱捕?”李归捧场追问。
郑斗得意洋洋解释:
“兵部已将你要腰斩的消息写进了军报,传送各地节度使。选择今天行刑,因为陛下早已算好了日子,既要保证刘异能来得及返回长安,又不能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依据大唐律,节度使无诏不得返京,只要刘异敢进长安城大门,陛下就能正大光明按谋逆罪处决他。我们在西市埋伏了一千精兵,纵使刘异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逃出去。今天不仅是你的死期,等会你的杂种儿子也会跟着你一道下地狱。”
李归听后忽然笑了。
“抓小儿一人用上千精兵,至于吗?”
郑斗靠近李归,小说吐槽:
“我也感觉不至于,百人围捕都算高估他,不知为何陛下特别看得起你儿子,非要我调集上千精兵。你知道吗,我为了抓捕刘异,还从军器监领了一批新式兵器,你死前或许能亲眼目睹它的威力。”
“你不愧是郑嫣的侄儿,跟她还真是一脉相承,又蠢又坏。”
郑斗仿佛受到了夸奖般,得意奸笑,他摆摆手,让押解士兵将李归押去独柳树下。
一声锣响后,周遭喧闹声渐渐减弱。
独柳树旁案牍后安坐的大理卿马曙起立,他清了清嗓子,开始亲自诵读判文:
“李归,年五十四,祖籍润州,世代贱民,不事劳作,聚收恶人,纠集乡里,私相为盟,结奸蠹国,其号大野。王者居宸极之至尊,奉上天之宝命,然李归违反天常,欲以谋叛,危宗庙社稷……五刑之中,十恶犹切,依大唐律: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李归谋反系罪重,三司断判,决腰斩于市,财产尽没入官。】
围观群众听到“腰斩”二字,眼神中不禁流露出嗜血的兴奋。
大唐最常用的死刑执行手段,是斩首与绞刑,这两种方式堪称全球死刑界的常青树。斩首之刑,犹如快刀斩乱麻,干净利落,让行刑者与被执行者皆能迅速解脱。绞刑虽略显残忍,让受刑者死前饱尝痛苦煎熬,但痛苦时间不长,还能保全遗体完整,给予逝者最后一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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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相比上两种刑罚,既不能快速解脱,又毫无尊严,一般只针对罪大恶极的犯人才会判处此刑。
腰斩堪称华夏大地上历史最悠久的刑罚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