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陀思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买的,当时觉得好看,但是你又不愿意送我,所以我也去买了一枚,跟你在同一个地方。”
他偏过了头,似乎不想直视我的眼睛。
我伸手拧住了他的下颌,强迫他与我对视。
“那卖戒指的波兰商人是长头发还是短头发,是紫色眼睛还是黑色眼睛?”
“……忘了。”
“骗人,我都没有忘记,你过目不忘的能力怎么可能忘记。”我低声说道,“你之前说再也不骗我了,但是你现在还在说谎。”
“……我,抱歉。”
他犹豫了一下,我从他的犹豫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那枚戒指,有什么奥妙吗?”
乱步对那枚戒指情有独钟,从来没有摘下来过,连我们婚礼交换对戒时,都是戴在了右手上。
我妈对此颇有意见,问我那枚戒指是不是他的前女友送的。我寻思着是我送的,也就没多想。
后来我好几次要拿下那枚戒指,都被乱步有意无意地阻止了。
“费佳,说句实话那么难吗?”我实在开心不起来,“为什么要换走我的戒指?告诉我为什么,好吗?”
陀思依然摇头:“抱歉。”
看样子戒指里的秘密需要我自己去求证了。
“你和我丈夫,很早之前就见过面了吗?”
“是。”
我心想,那你们上次见了面,还装作一副互相不认识的样子。
“他真的有一眼看破事情真相的异能力吗?”
果戈里的话像是一块投入湖水的石子,激起了我原本对乱步并不存在的好奇心,“他……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
明知道是死敌所在组织的成员,还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与她恋爱结婚——要真是这样,乱步到底在想什么呢?
“源酱,即便如此,又能代表什么呢?”陀思反问道,“难道你真的认为他接近你,是为了找一个突破口,顺藤摸瓜,找出你背后天人五衰的其他秘密?”
我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他不可能是那种人。我现在吃的住的穿的用的,全部都是他的。”
他是我的乱步桑啊。
他对我那么好,看到合适我的东西都会给我买买买,收下客人送的伏特加给我留着,虽然不乐意但还是每周陪我回娘家,我发呆不吃饭会敲我的头给我剥一只虾,我做了合乎他心意的料理会大声表扬我,吵架了会用小鸭子写纸条先向我道歉。
我和他享受过婚姻里的各种腻歪,吃过无数块甜腻的蛋糕,看过很多个美丽的星空,也享受过身体上的盛世繁华,幻想过无边无际的未来。
他真的很好。
好到我现在死活想不通,他同意跟我闪婚,是因为什么?
我想找出一个理由,但是我找不到。
果戈里说的没错,我没有名声、地位、金钱,我有的只有劣迹斑斑的过去和随时会失控和伤害他的垃圾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