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步桑,我也有话跟你说,女士优先,先听我说吧。”我喝了一口掺了汽水的伏特加,心想我果然不喜欢汽水。
我在他的汽水里掺了伏特加,在自己的伏特加里掺了汽水。
结果就是他皱眉,我也不痛快。
我慢慢地将一杯伏特加喝完,将杯子和他的杯子放在了一起。
“我是死屋之鼠的成员,在它成立的第一天,我就加入了。”我看着乱步,想从他的脸上看到或惊讶或愤怒的表情,那样至少代表他对我的底细毫不知情。但是没有。
他很平静。
“你早就知道了,对吗?”
他点了点头,由于酒精的作用而呼吸急促起来。
不过片刻,他就趴在了桌上,刚好压在了那包开了封的薯片上。
“乱步桑,你作为侦探社的成员,为什么要和你们的死敌搅在一起呢?”我单手托腮,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艰难地摇了摇头。
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已经很难说出话了。
当然了,我就是不想听他说话,所以才在他的汽水里掺了酒。
“侦探和罪犯搅在一起,目的大概会是想要获得情报吧。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哗啦。
薯片全洒在了地上。
乱步朝我伸出了手。
我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无名指上,这一次,我强行从上面摘下了那枚戒指。
天花板上的灯开着,我学着乱步第一次看到这枚戒指的样子,将它高高地举起,对着光。
戒指的内侧清晰地浮现出几个字。
还是俄语。
【罪与罚】
“果然是那家伙。”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谁刻下的了。
这枚戒指我随身带着,直到送给乱步,我就再也没有碰过了。作为对手,他多少知道一点陀思的异能名。
难怪那个时候,他在看过这枚戒指后,毫不犹豫地和我结了婚。
真以为我能带来关于陀思的情报吗?
我轻声叹了口气,将戒指又替乱步戴回了手上。
“既然你喜欢,就留着吧。”反正也不是我的。
乱步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有一双碧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