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见状,直接拉着我就上了车逃命。
车子一直开到了B城,因为那里是首都,武装力量很多,但即使是这样,B城也才坚持了一个半月。
在这一个月里,丧尸从一开始行动缓慢逐渐进化成速度很快,也从只有嗅觉进化到了拥有听觉,甚至在第三个月开始,也就是我投入丧尸群的前一天,那些怪物已经拥有了智力···
那段日子可谓是食不果腹,粮食和饮用水还有药品成为了最稀缺的资源。
为了换取食物和饮用水,一部分女人就会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在当时,法律条例形同虚设,世界一片混沌。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手机也在此时响了起来。
2
“晓晓,你在哪呢?”
电话那端传来了沈旭的声音,听到后胃里一阵翻滚,但还是强忍回了一句。
“我在家里,怎么了?”
“今天是我哥们的生日,我现在在这给他帮忙呢,就不去接你了,你记得来啊”
“哦,好”
还不等我说完,沈旭就已经挂断了电话,我看着屏幕上我和他的合照,直接换掉。
沈旭在这时还没有染上赌博的习惯,都是因为他今天过生日的这个“朋友”,刘宇宁。
刘宇宁因为有个当老板的爸,家里有点底子,身边经常换女人,我之前劝说沈旭离他远点,但他却认为这都是人脉,以后说不定能用到,说什么都不肯放弃。
刘宇宁的生日派对是在家里举办的,那是出了名的富人区,全部都是一栋栋的大别墅,造价在八千万。
但是最近由于楼市不景气,八千万的房子直接打了个对折,只卖四千万。
上一世,因为李宇宁的别墅区地处郊区,是丧尸最后才到的地方,我想了想现在卡上的一亿,明天我就在这买一套房子,然后给围起来。
“晓晓,你来啦”刘宇宁一看到我就两眼放光。
我点点头“沈旭呢?”
刘宇宁的手直接搭上了我的腰“他在楼上呢,说也奇怪,他一个穷小子竟然能得你这种大美女的青睐,你到底是看上他什么了?”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我当初到底看上他什么了?
可能是觉得他看起来人老实,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吧,但是后来事实证明,长得老实的男人不一定就是真老实。
我扯下刘宇宁的手“你可是沈旭的哥们,别乱摸”
刘宇宁不屑的喝了一口酒“我的哥们多了去了,不缺他一个”
我看了看刘宇宁,觉得沈旭真可怜,他还想巴结人家,可是人家压根没把他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