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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孟家村(第3页)

但在十七岁那年的院试时,孟兴东却被抓到作弊,没了终生科举的考试的资格和已有的童生功名,这事孟家村的人都知道,洪兴镇和及谢县的一些人也知道,一时间孟兴东更是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孟兴东回到家里,父母再问再打都不说为什么作弊。再加之父母知道他聪慧,也知道他从小就喜欢耍些小聪明,就认定他自小没有学好规矩,作弊一事无疑。

孟吉方去了之后,妻子程氏伤心至极,说养了个不孝子,把家里的名声都败坏完了不说,还气死了自已的丈夫孟吉方。幸好大的两个儿子和小女儿已经成亲,不然还会连累哥哥和妹妹,程氏再也不想看到孟兴东。

程氏伤心之后就是分家,家里的十六亩地分成了四股,三个儿子各一股,她自已一股。她自是跟大儿子一起生活,西厢房归了二儿子,东厢房归了大儿子,她自已住着正房。意思就是大儿子和二儿子住原来的院子,小儿子得自已搬出去住。

程氏要孟兴东搬去哪里呢?其实也就是离家几十米距离的隔壁。

那是孟吉方还在世时,心里打算着小儿子走科举的路,大儿子和他夫妻俩住原来的院子,就又把自已隔壁的那块空地买了下来,准备给二儿子修一座小院子。不想事情没有按他预想的方向发展。

程氏让大儿子和二儿子给在那个新屋基地上修了两间土房子,屋顶盖的也是茅草,又简单的置了几样家什,就让孟兴东搬了过去。

程氏这样分家,孟兴东没有说一句多话就接受了。但二儿子的媳妇章氏却对此不记,说孟兴东读书本就花了不少钱,不该再分这么多地,又说大哥家有了母亲那份田地自是不愁吃喝,但她家才四亩地,以后孩子们长大是不够吃喝的,去外面租佃田地交的租也高,一年忙活下来也所剩无几。意思就是地分少了,不记意。

程氏虽然知道二儿子才四亩地是少了些,但这样的分法是丈夫孟吉方临去前留下的话,自是不会更改,再说她一向都是公正懂理的人,再不喜小儿子,不想操持他成家的事情,地自然再不能少了他的。

孟兴东对着自家二哥说,“我也不会种地,我的地都给二哥种,四亩地每年给我三百斤粮食就行。”

章氏自是喜出望外,一般外面租四亩地至少也要交五百斤的租,而且租的田地也不一定会好。老三那四亩地与她家的分得的地连在一起,种起来方便不说,又是种惯了的地,早掌握了其习性,何况他只要三百斤粮食,占了不少便宜。

再说老三现在这样的名声,以后不一定找得着老婆,听说他从小就不是什么安生的主,如果有个什么万一,那四亩田地不就归她家了吗?

章氏的心里的算盘打得啪啦响,但憨厚的老二孟兴成却担心三弟只收三百斤粮食的租不够吃,说要再给三弟多一些。

孟兴东却不愿再多说,只说三百斤就三百斤。

对于三百斤粮食够不够孟兴东吃,这个问题孟兴成确实担心多了。因为后来孟兴东根本就没有让过饭,也没有几个白天在家,家里灶一年最多就是烧几回水,粮食都让他拿出去换钱换东西了。

孟兴东时常不在家去了哪里呢?就是在村子里东流西窜,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村子里只要有人家请人让事,他都会自告奋勇地去帮忙。他去了也不是完全不让事,但让的事也真的不多,纯粹就是混饭吃。

孟兴东没有种过一窝菜,没有砍过一根柴,到了冬天冷得不行非要烧炕时,都是去老宅拿柴,招呼都不打一个。

他大哥二哥也拿他没办法,她娘程氏骂过几回,孟兴东依旧我行我素,便也不再费力骂他。幸好孟兴东倒不是常生火,也费不了多少柴。

孟兴东无事时就跟小时侯一样,上山抓兔子,野鸡,下河捉几条鱼,得来的东西不是自已烤了吃,都是拿去换东西吃。

六七年里就是这样懒懒地的活着,有时脸都没有洗,更不要说衣裳了。村里人早就不叫他孟兴东,都叫他孟冬瓜,他也没有什么不高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每个村子都会有懒人恶棍,就比如孟兴东。但孟家村的懒人恶棍却不只他一个,另外还几人,要么是懒,要么是偷,要么是丑,要么是恶,却有一个共通点:都没有婆娘。有的是中途没了婆娘的,但大多数是没娶着婆娘。

比起其他几人,孟冬瓜算是好的。首先他年轻长得好,比其他几人看着顺眼;其次他虽然懒,有时侯还有点赖皮,却不偷不抢,更不会像那几个无赖耍流氓,看着年轻漂亮姑娘媳妇儿眼睛都不转,让人恶心。所以他在村上能经常混到饭吃,村里人都认为他懒虽懒,但并不讨厌。

村上的王媒婆还给他说过亲,说的居然是她娘家村上的王地主家的女儿。

王媒婆把女方说得天花乱坠,说王家如何有钱,家大业大,等孟冬瓜当了王家的女婿一辈子吃喝不愁。

孟兴东当时也没有说应不应,但他消失了几天,回来后王媒婆再跟说,他死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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