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收拾停当后,便去了街上。
街上有两家卖肉的,李川出来的有些晚,一家已经关门了,只有潘屠夫家的肉铺还开着。
潘屠夫这几日病了,看摊子的是他的女儿,名字叫小花。
潘小花天生大力,六七岁的时候,就能抱着五十多斤的仔猪满街跑;十一二岁开始跟在潘屠夫身边帮忙,学会了宰猪卖肉。
李川往摊子上一望,只剩下了一副猪脚,还有些猪下水了。
他心里有些失望,原想着买点猪板油回去熬猪油的。
不过有猪脚也还不错了,于是他说:“我要这个猪脚。”
“好嘞。”潘小花利索得称了重,用草绳把猪脚系好,递给了李川。
李川接过来的时候,终于看清了潘小花的容貌,苹果脸,柳眉杏眼,眉眼间有着一股英气,拈着草绳的手却很小很肉,关节都藏在了肉里,手指跟一根根萝卜似的。
实在无法想象这手是能杀猪的。
李川没敢多看,付了钱,拎着猪脚就走。
刚走了几步,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他跟着人群围过去看热闹。
原来是两个邻居在吵架。
其中一家姓刘,另一家姓王。
刘家丢了鸡,他怀疑是隔壁王家偷了他的鸡。
为啥呢?因为刘家的公鸡这几天一到半夜就拼命的叫。而王家的媳妇刚生了儿子,还没满百天,珍视的不得了。
半夜鸡叫得把小娃娃吵醒了,哇哇大哭。
于是王家几次上门,让刘家管好家里的鸡,吵到激烈的时候,甚至要动手杀鸡。
所以现在刘家的鸡丢了,最大的嫌疑人就是王家了。
王家人当然不承认,一边幸灾乐祸,一边嘲讽刘家说,是他们家的鸡造孽太多,终于遭报应了,被人偷了。
刘家丢了鸡还被说是报应,就更加生气了。
邻居之间平日里免不了大大小小的磕磕绊绊,吵出火气来后,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竟打起来了!
围观的人见他们动了干戈,纷纷开始劝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