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挠了挠头,故作神秘的说道:“你信吗,我拍电影拍了二十多年了。”
苏月灵切了一声,“你咋不说从娘胎里就开始拍电影了。”
二人聊完了剧本,天色很晚,苏月灵也准备回家。
“要我送你一程不?”
沈清摇了摇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表示路程很近,他自己可以走回去。
“到时候电话联系。”
苏月灵戴上了墨镜,又缓慢的把车窗摇了上去,一道驰影飞过,消失在沈清的视线里面。
沈清双手插兜,走在大街上,思考着关于未来的一切。
筹钱!筹钱!筹钱!
对于一个导演来说,无论你有多么好的idea,多么好的剧本。
没有钱那都得两说。
想当初罗德里格兹为了拍自己的处女作《杀手悲歌》,直接去医院做了人体实验。
现如今沈清应该想一个搞钱的法子,想到宿主干的是导演。
当什么导演既赚钱又轻松呢。
要不拍毛片儿吧。
想想算了,在这个国家恐怕是犯法的。
毕竟原宿主就上过当。
自己好像还有一个特殊技能傍身,那就是唱歌和弹吉他。
路过一家商店,通过镜子里的反光,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脸。
他的的确确长了一张吉他脸,而且很帅气,乍一看,竟有点莱昂纳多的那种西方美。
一通电话拨了过来。
“喂,老沈啊,我这块有个活,你接不接,两千块!”
电话那头是自己的老中介,人称外号大马猴,经常是给酒店拉活的。
给自己打电话,是因为狐狸酒吧的驻唱乐队缺一个备用主唱。
如果主唱有什么事的话,他就顶班上去。
但正常情况下主唱一般都会完整的把所有歌唱完。
这种活是最好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