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
宋小娟是被院子里的公鸡给叫醒的,迷迷糊糊睁开眼,透过纸窗户看了一眼外面,天刚蒙蒙亮。
不想起,翻了个身劲儿用大了,膝盖一下怼到了发黄的土墙上,嘶!
墙上被震下来的土灰顺着微张的嘴趁虚而入。
靠!太缺德了。
宋小娟赶紧爬到炕沿,冲着地上连呸了几口。
感觉吐干净了,可嘴里怎么还有一股土腥味呢。
宋小娟抖了抖身上的大花被子,环视了一眼房间。
凹凸不平的土屋地上摆着一口深红色的翻盖柜子,柜子上横放着一面镜子,柜子旁边有个小木凳,上面放着一个白色印花的洗脸盆。
这简陋程度,估计耗子来了都得发愁吧?
她有点想吃后悔药了。
如果早知道救人的代价是这么大,她那天绝不伸手。
她一个二十一世纪三好女青年,为救情敌,穿到了一九九三年的东北,还成了一位身世凄惨的姑娘。
这落差感,宋小娟整整缓了两天,她还是有点接受不了。
看着镜子里这粗糙的脸蛋,哪里像个才二十出头的姑娘啊。
咕咕,她昨晚就喝了碗粥,肚子已经传来抗议了。
可家里剩的那点米昨晚都被煮粥喝了。
此时这家里一干二净,也不算,还有十一块五毛钱。
是她昨天从柜子里翻出来的,应该是原身攒了好久的,钱装在黑色塑料袋里,一毛的五分的,还有一块的,除此之外还有一张邮局的收据凭证。
凭证上收件地址是京大,收件人叫赵文华。
邮的是钱,没过两月,就收到了赵文华的回信,随后原身就跳河自杀了。
宋小娟穿过来后,不仅用了原身的身体,还继承了她的记忆,所以这赵文华她可太熟悉了。
典型的农夫与蛇,白眼狼一个!
只是现在不是找他算账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去集上买米吃饭,宋小娟也不知道这点钱能不能够。
刚出门,就看见村口那停了辆拖拉机,上面坐着的都是去赶集的女人。
宋小娟犹豫了两秒,还是别坐了,走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