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却不想救。
见他在水里折腾,我竟觉得很享受。
要不是忽然发现,有人看到了我,我想最后我可能真会看着他被淹死。
是的,我最后救了那个小孩。还成了他和他们家的大恩人。
那小孩后来也再没有找过我的麻烦,反而成了我的保镖。
至于那个看到我害那小孩,目睹了全过程的孩子,也被我吓住了。
并没敢把当日看到的事往外说,也再不敢靠近我。
其实,就算那孩子把事往外说了,我也不怕。
毕竟,我可是乡邻眼中的「乖孩子」,如何能干出那样心狠手辣的事来?
只要我不承认,然后哭鼻子,大人们岂会信他?
那件事后,在那小孩的「保护」下,我总算过上了平安顺遂的生活。
一直到父亲忽然决定,将我送去镇上的书院上学。
是的,十五岁前,我都是在村里跟着父亲念书的。甚至,几乎都没离开过下水村。
父亲和母亲,也甚少离开村子去镇上。
去了凌云书院后,由于我天分不错,加上父亲的悉心教导,我很快便得到了先生们的青睐。
以及,我越发昳丽的外貌,还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目光。…。
我的声名,很快便传遍了岭泉镇。
那时,我几乎每日都能收到礼物。
外出,也会吸引不少人围观。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身形极其肥胖的女子。
那女子大胆无比,竟当众对我示爱。
甚至,对其余喜欢我的女子出手。
一方面,我很厌恶她。
另一方面,倒也乐意她帮我解决掉那些花痴女人。
可我没想到,她竟会盯上我的家人。
而且,还在我父亲病重时,趁我不在家,联合游医算计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