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精力就是这么旺盛,让他时常忍不住想作死,呸,什么叫作死,洛凡否定了这个想法,这应该叫富有探索精神。
反正常人是不会在满是死寂和尸体的城市里瞎逛的,还是古代城市,极富诡异色彩的古代城市。
走在其中能让你马上想起聊斋志异,遇到聂小倩还是黑山老妖就得看你是不是那个对的书生了。
还有就是记忆力强大了不少,脑子也格外清晰,犹如置身清水之中,冰冰凉凉的。
当然,洛凡从没想过自己脑子可能进水了的可能。
基于种种原因,洛凡才花费了短短一个多小时就记住了这本颇厚的书籍里的全部知识,几千个字!
洛凡这货不禁产生一种高手寂寞,我好牛的感觉。
不过在记了这么多字后,饶是以洛凡的变态,也感觉到了疲惫。
毕竟跑了这么久,又不断被震撼,就算精神还在饱满,他也打算先找个地方躺下思考一下人生了。
≈啊,回想自从来到异,异困呼~呼~呼~≈
或许真的太过疲惫,在这个充满硝烟与死亡的城市中,洛凡就这样在一家可能死过人的屋子里睡着了,还睡的特别熟。
≈啊,灯下黑,最危险,就最安全么,呼~≈
洛凡没有说梦话的习惯,这是这次,他做的梦有点激烈。
梦中:
(≈哈,古人肯定不会欺骗我的,这个死城一般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我只需要在这里苟到足够强再出去拯救世界就可以了,这,就是天才的想法!≈
突然,洛凡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许多充满凄厉怨气发颤的和声。
这让他不禁想起以前和亲爱的童鞋们努力练合唱的光景。
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还我命来~≈x一群
≈还我命来~≈x一群
洛凡:≈≈
≈大哥你们那儿来的啊,为什么总觉得你们喊的好有气势≈
洛凡一边奔跑还不忘一边作死吐槽。
反正他们也追不上我
在洛凡刚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冲出一群外星人,还是黑的发紫的那种!
≈食物,不要跑!≈x一大群
≈让我吃掉你们!≈x又一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