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来首你拿手的吧。”
“好嘞!”
高马尾扫了两下弦,侧耳倾听,又调了几调,便清了清嗓子,还没唱呢,已是如向日葵般笑开了。
“就喀秋莎了,祝老板心想事成,生意兴隆!”
这人唱歌前还懂得说吉祥话,有意思。
人流来往,见这边有个好看的姑娘挎着比他身子还大的吉他要唱歌,没急事的就放慢了脚步,准备听个稀奇。
紫阳街这卖唱的人也不少,但主要在晚上,白天多热啊,而且人也没晚上的多。
不一会,吉他的旋律,还有高马尾铿锵的歌声。
难以想象,那般软糯温煦的嗓子,唱起喀秋莎这类的歌来竟一点也不违和。
高马尾有股特殊的气质,他像是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神一样总是笑,就算皱眉也让人觉得可爱,与路明非的坦然不同,他像是完全不把这世界的苦难和挑战放在心上,没准来了苦难还会热情的挎着吉他问一句。
“要听歌么?”
从这样的人口中唱出的歌谣,也自然带上了能感染人的力量。
“喀秋莎站在那俊俏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不知何时,有个穿迷彩背心的老爷子站定了,他那因上了年纪而瘦削的身子挺的笔直,静静的听高马尾的歌声,干瘪的双唇抿的死死像是那个寒冷的冬天战友留在雪地上带不走的躯体,二狗子和雪地粘的那么紧啊,拔也拔不起,还记得班长那时候说。
“别拔了,再拔,脚脖子要断了。”
老爷子吸了吸鼻子。
“他在歌唱心爱的人儿,他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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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马尾微微的摇晃身体。
他唱歌时会将目光投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似乎看到了什么人。
明明是笑着唱,却怎么听了让人想哭。
好几个驻足的年轻男人已在默默擦了眼泪。